【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看了《明慧周刊》上同修写的《从正面证实大法也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责任》一文后,自己有一些感悟。以前总以为自己修的平平淡淡,没什么好写的,现在看来还是私心作怪,只想索取,不想付出。在过去的将近七年的腥风血雨中,我们能够走过来,能够走到今天,不是我们自己有什么了不起。如果没有慈悲的师尊的呵护,没有按照师尊说的三件事去做,没有对师、对法的坚信,我们能走今天吗?所以我们作为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就应该把自己在这些年中证实法、讲真相的经历和感受写出来,不是为了显示自己,而是为了证实大法。这确实是我们大法弟子的责任,而且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得法后比较重视学法,在九九年的六、七月份,对师尊经文《为谁而修》和《大曝光》反复学了很多遍,所以在邪恶迫害开始后,比较有坚定的正念,从没出现过动摇。也更加体会到了师尊一再要我们多学法,多学法的重要。在这几年的讲真相中一些经历使自己对师、对法更加坚信。
九九年七月邪恶迫害大法后,居委会派人上门盯着,怕上北京上访,我就对她们讲真相,并坚定的对她们说:“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而你们也看不住,不用说你们一天只来八小时,就是一天来二十四小时,你们也看不住。”由于自己态度坚定,第二天她们就不来了,而且从此以后居委会再也没来打扰过。
师尊说:“有多强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也三言两语》)我体会到,只要自己正念足,师尊就在身边看着你,邪恶它敢来吗?只有邪恶怕大法弟子的份,只要我们堂堂正正的,邪恶逃还逃不及呢,邪恶什么也不是。
二零零一年,我在菜场上讲真相、发传单,有一个人说:“现在抓一个发传单的一千元钱,你还敢发?”当时我心里很平静,善意的对周围的人讲:“一千元钱是不少,做买卖挣一千元也不容易,但是这样的黑心钱谁会去挣呢?其实你们也都是些很善良的人,不会去做这样的事,我们炼功做好人,身体好,发传单是为了叫你们明白真相,别上当受骗,我也希望你们不要去做不好的事,这样对你们自己好。”周围的人都笑了,忙说:“是呀。谁会做那样没良心的事呀!”
还有一次我发“自焚真相”光碟,有一个干部模样的人拿光碟一看,用手指着我说:“好,你敢发这个,把你抓起来。”当时我也没动心,就笑着对那人说:“你是干什么的,你有权随便抓人吗?你就是干这个的,有权,我希望你也不要做这样的事,这样做对你自己没有好处。”听完我的话,那人就不吱声了,低头买菜去了。
我发传单时还碰到一些人说:“现在不是抓发传单的吗?你不怕打110抓你吗?”我就对他们说:“我们做好人又不做坏事,凭什么抓我们?再说了,你就是打110,你也打不出去,不信你就试看,你就是打出去,说不定110会骂你多管闲事。其实你也不会做这样的事,这样做对你没好处,所以希望你不要做这样的事。”这人马上笑着说:“开玩笑,谁管这样的闲事。”
我们是走在神路上的人,只要我们按照师尊的教诲,做好三件事,放下人心,放下怕心,放下执著,时时都牢记自己是堂堂正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坚信师尊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就没有什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