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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传文化】职责苟同 亦受惩罚


文/清言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清朝时,有个人叫张蕴辉,他的哥哥张芝冈先生中乾隆辛丑年进士,张蕴辉学业不成,便到外面学习如何做钱谷师爷。游幕湖南时,被长州府泸溪县知县黄炳奎聘为钱谷师爷。

嘉庆元年,有苗匪骚扰滋事,地方官为了立功,凡是抓到的苗人,都不分是非曲直的一概杀之。有一次,黄炳奎抓获了苗人张有等七、八个人,正准备审理时,主管刑事的刑名师爷有事外出,便让张蕴辉代为起草文稿。在审案过程中,张蕴辉力劝知县黄炳奎不要枉杀,但黄执意不从,最后将这几人全部处死了。

过了一年,苗匪之事平息,黄炳奎突然暴亡,年龄还不到三十岁。到十九年秋八月,张蕴辉有一天到扬州办事,住在一家饭店中,晚上在睡梦中被两人带去。到了一高门大户的地方,好象督抚衙门似的,只见堂上坐着一威严的年轻官员,两旁的差役庄严肃穆好象是问案治狱的人。

张蕴辉窃窃私语道:“难道有人告我吗?怎么到了这种地方?”回头一看,知县黄炳奎跪在那里,黄炳奎也看见了他,但好象并不认识似的。张蕴辉心想,肯定是亏空案告破,所以连累到我了。

接着,有人传叫张蕴辉的名字,堂上坐的神人说:“苗人张有一案是不是你办的?”张蕴辉这才豁然记起往事,说:“凡是刑事和钱谷两席办案,我都是听东家做主。就象这个案子我当时也努力劝过,这并不是我的罪过。”神人说:“是你负责起草文稿交给上司的,岂能逃避罪责?”

相持了好一会儿,堂上神人才看了旁边官吏一眼,说道:“暂且让他还阳吧,如果此后能出家行善,也在可以赦免的行列。”张蕴辉听了哪敢再声辩,只见黄炳奎在那里悲惨的痛哭,已经被上了刑具。

张蕴辉仍被原来那两人带着出了大殿,黑暗中看不清道路,又雨雪交加,满地泥泞,一不留神滑了一跤,一跌而醒。

第二天,张蕴辉就收拾行李,坐船到扬州高明寺削发为僧,法号允中。文学家江苏巡抚梁章钜在游历高明寺时,曾亲眼见过他。张蕴辉与著名文学家钱泳是挚友,曾亲口将自己当年这件事的始末告诉钱泳,让他记录下来,以警后人莫为恶。显而易见,即使因职责而苟同行恶,也必受惩罚。

成文:2006年12月02日  发稿:2006年12月11日  更新:2006年12月28日 2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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