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看了同修有关问讯笔录的一些文章,我有些话不吐不安。据我所知,确实有办案人员就是想利用你的签字迫害,甚至添油加醋的想加重迫害,以作为成绩满足个人眼前的一点私利,却不知犯下了迫害大法弟子的自己生命不可承受之重罪。所以提醒同修尽量在任何情况下不配合他签字,即使是一般的调查也不签,为什么要按他们安排的走呢?一签反倒可以落实迫害了。即使人和东西一起被抓也不承认自己有罪,为什么要配合他迫害自己呢?过程中不要有怕心争斗心,祥和的说出道理:违反宪法中人权保障的正是他们自己。人同时也有明白的一面的。即使签也要注意不要给他们留下迫害的借口。
个人看法,给同修参考,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