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2/142963p.html |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对王冰的迫害 |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吉林省乾安县大法弟子王冰,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被迫害的胃出现多处出血点,经常胃痛。因她经炼功,几年的身体健康,受益无穷,因此,她就坚持炼功,被管教魏丹、大队长严历风把双手一天24小时吊扣在床上,由两名吸毒犯“包夹”监控。 一位江姓大队长还把王冰说成是精神病,不许她说话,不许看别人,眼睛看着一个地方不许动,还揪着王冰的耳朵说:把劳教所的所有刑具都给你用一遍,到时候让你撕心裂肺地喊。 王冰(王兵)于2006年4月20日晚9点多钟,被乾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彦波伙同大布苏派出所李东阳等7人闯入家中非法抄家、绑架,抢走个人财产手机、电脑等物品折合人民币上万元,并于4月30日非法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劳教迫害。 王冰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野蛮灌食多次,胃造成多处创伤,大量出血,以至吐血、便血,出现生命危险,被送到吉林省监狱医院,医治3个月后带回劳教所。家属去看望王兵时看到她身体非常虚弱,说几句话都会满脸是汗。王冰原来体重130多斤,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后,体重只剩七八十斤。 邪党不法人员为了达到个人私利,利用摧残、暴行、精神上的折磨,利用各种手段逼迫王冰放弃炼功,他们的行为达到了草菅人命。 王冰的母亲来看望女儿,看到王冰被毫无人性的残酷迫害的样子,时刻都在为女儿的生命担忧,还有那些个无辜的善良法轮功学员还在那里遭受迫害,真诚的呼吁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和亲人,都能声张正义,紧急营救你们的亲人。 修炼法轮功没有违法,而且从刑法第36条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有使生命健康的权利。王兵炼法轮功,不就是个人信仰吗?而且,王兵炼法轮功后,时时按照“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尽职尽责,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赏识。可到劳教所首先让写“决裂书”,与谁决裂呢?与“真、善、忍”决裂吗?难道我们国家还怕好人多吗?既然法轮功没有违反刑法、宪法,为什么如此镇压呢?到底是谁违反了法律?我们国家不是讲人权吗? 在此奉劝那些作恶者,无论什么人做的事,到时候都得自己承担,立即停止迫害吧!善待他人,将功赎罪,为了你的家人着想,为了自己着想,给自己留条后路吧!不要还在继续跟江泽民和恶党陪葬了。 乾安县绑架迫害大法弟子王冰的恶人: 李艳波(公安局国保副大队长)手机:13604489990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12/16/80899p.html) |
成文:2006年11月21日 发稿:2006年11月22日 更新:2006年11月22日 14:3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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