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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安徽公安、政府人员迫害大法遭恶报事实 |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 原天津市武清区城关镇干事李洪亮,九九年以来迫害大法弟子十分卖力。1999年7月22日,李洪亮和其他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将十几名大法弟子劫持到镇政府。李洪亮亲自上阵绑架迫害大法弟子后,升为武装部长,以后调入本区大孟庄镇。 二零零五年秋在大孟庄镇通往城关镇的大路上,开车行至杨店大桥时连车带人冲入沟中,当场死亡。当地老百姓都说他迫害好人遭老天的报应了。 2. 原天津市武清区城关镇副镇长郭玉顺,曾亲自迫害大法弟子,对女大法弟子语言侮辱,迫其放弃修炼。二零零六年八月,郭玉顺在廊坊市花天酒地时,当场暴死。当地老百姓都说他这个当地有名的贪官,总干迫害好人的坏事,终于遭恶报了。 3. 原天津市武清区公安分局长刘文安。在其任武清区公安分局长时,多次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仅九九年七二零就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义务辅导员二百多人,二零零零年春节后一次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三百多人,致使上百人被劳教和判刑,多人失去工作和家庭。刘文安在二零零三年得了半身不遂(偏瘫),遭了报应。 4. 原安徽省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红明,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疯狂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并不听别人忠告,作恶到底,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十三时二十分遭到天惩,暴死于车祸。 在此劝告公安、政法系统如果谁再继续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必遭天谴。天意不可违,望行恶者猛醒。 |
成文:2006年11月20日 发稿:2006年11月21日 更新:2006年11月21日 12:5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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