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2/140761p.html |
葫芦岛绥中如此“创建”“和谐社会”吗? |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二日】“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这种和谐是老祖宗留下的。可现在却有人打着“创建和谐社会”的大旗来挑拨邻里关系,让街道、居委会、甚至邻里之间互相监视。 十一前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局国保大队布置各单位、街道监控法轮功学员,有的不明真相的善良百姓也被指使监控自己的街坊邻居。本来人人都在正常的工作、生活;家家都在正常的过日子,原本很和谐的社会,却非要鼓动善良百姓监控自己的街坊邻居,这成了对目前宣扬的所谓“和谐社会”的最大讽刺,老百姓不禁疑惑——“和谐社会”如此“创建”吗? 一、看如今的社会不和谐之处 如今混乱的社会治安是老百姓有目共睹的,大家都是亲身受害者。大白天走在马路上就被抢包、放在门外或楼道里的摩托车转眼功夫就被偷走、在公共汽车上4、5个歹徒公开持刀逐一洗劫乘客、随处可见的办假证、假文凭的广告……这些不时发生在身边的“不和谐”让每个人都不得不时时、事事、处处设防——每个人都要时时看好自己的门户,时时注意不要把自己的东西忘在门外,经常叮嘱自己的孩子不要到处乱跑、要提防陌生人,买东西要看有没有假钱、是不是假冒伪劣产品…… 这些实实在在的危害社会、伤害老百姓的“不和谐”没有一件跟法轮功学员有关,法轮功学员修身养性、并用传单、不干胶等方式来澄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七年来中共剥夺了法轮功学员说话的权利,随便给法轮功造谣,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依法上访、发传单、挂横幅),这些都是为了说句公道话,告诉世人法轮功是什么、共产党是什么(传播《九评共产党》)、共产党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让善良人都能明白真相、不至于因为仇视佛法而断送自己的未来,跟当年杨三姐拦轿喊冤相同,这跟“社会治安”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危害任何人。 放着危害社会和百姓的事不管,而要挑动善良百姓监控炼法轮功的街坊邻居,正是这些做法把社会推向“不和谐”。 二、监控法轮功学员,会给监控者带来什么? 靳兴库(一般被称作“靳老三”),男,40多岁,绥中县人,绥中公安局以蝇头小利诱惑他、指使他监控法轮功学员。几年来,靳兴库多次举报法轮功学员,2004年靳兴库遭报发生车祸,曾有法轮功学员善意劝他不要再与佛法为敌,以免招来更大的报应。但他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为了一点小钱继续迫害大法弟子。2005年6月末,他又拿着手铐和假的警察证骚扰法轮功学员。2005年7月前后,靳兴库三癌并发而死,死时非常痛苦。知情者都说这是他与佛法为敌、迫害好人的报应。 绥中县大王庙乡的张文权(男,61岁),经常诽谤法轮功,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告诉他善恶有报,他不听不信。2002年2月,他为了得奖金举报法轮功学员。邻居开玩笑说:“可别做那事啊,都说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他(指法轮功学员)那要有事,你这就得没气。”事隔几天,他真的气不够用,到县医院去检查,打了几天氧气,奖金没得着,还花了一千多元医药费,回到家八天后死亡。 绥中县东兴社区一开小工厂的老太太,3次举报邻居修炼法轮功,之后多次遭报:曾被骗2万元钱,并得了肠结石等多种疾病。 绥中城内一妇女监视居住在她对门的法轮功学员,不久得了脑血栓,还不省悟继续监视,遭报身亡。 写出这些事例并不是仇恨,而是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再发生。因为不管人相信不相信、善恶有报是天理,人不能跟天理叫劲,只有顺应天理才能给自己一个美好的未来。 再看绥中不法官员安排人监视、监控法轮功学员,这不仅仅是在伤害法轮功学员,更是在害那些奉命监视、举报的人,身边的遭报事例已经证明:监控法轮功学员、举报大法弟子、跟佛法作对,面临的就是天理的严惩。佛法无边,谁迫害谁是罪、谁迫害谁遭报。 三、公安局为什么指使老百姓干这种事 公安局为什么指使老百姓干?就是因为他们都知道谁迫害大法弟子谁会遭报。早在2001年末,绥中公安局警车送两个大法弟子去马三家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集中营),回来后,在平坦的高速公路上,前后没车,这辆警车莫名其妙就翻了,车中4个人的伤势正好和他们迫害法轮功的程度一样,政保科警察常维兴伤得最重。事后,常维兴曾向别人抱怨当时的政保科科长王福臣,说本来应该是王福臣去送人,可他害怕遭报应所以把任务推给了常维兴。 最近老百姓都在议论聂凤彬(历任前卫派出所所长、市场派出所所长)、毛庭广(历任宽帮派出所所长、前卫派出所所长)吃官司的事,这两个人当初都曾积极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聂凤彬为了邀功请赏甚至连正在逛街的炼法轮功的老同学都绑架过(最终迫害未遂、企图落空)。聂、毛如今东窗事发,已经被停职,官司至今还没有结束,不知道面临的会是什么样的下场。聂、毛二人目前的心情可想而知,这就是迫害大法的报应。 还有很多事例,公安系统内部人都知道,“迫害法轮功会遭报应”已经成为他们内部的共识,把这样的事推给老百姓是他们“自保”的对策。 四、绥中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人也同样是受害者 事实上,虽然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人是主谋,但他们也同样是受害者,他们这样做也会害了他们自己,他们也是受了所谓“上面命令”的害。 7年来,迫害法轮功的手法在不断的变化,先是随便抓人、劳教、判刑、殴打、开除、敲诈钱财,后来又骚扰法轮功学员的正常生活,发展到现在,不敢进行大张旗鼓的迫害了,就采取偷偷摸摸的手段:监控、电话监听,国保大队长甚至给法轮功学员家属打电话、企图挑拨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关系。但不管手段如何变化,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在迫害善良、与佛法为敌,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在给自己种下恶果。而且这些阴暗的、见不得人的、怕见光的手段一经曝光,所有参与者都会为自己的所为而无颜面对自己的妻子儿女、亲朋好友。 造成这一切的不是这些执行命令者本身,但他们既是推波助澜者,也是受害者。我们都是有良知的人,只要我们明辨是非,不参与“假恶斗”对“真善忍”的迫害,我们就是在为这个社会道德的回升尽力,就是在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 写了这么多,目的一个是劝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国保大队不要再用这种方式坑害百姓,你们不干让别人干,这个罪也还会算在你们身上,因为你们是指使者;另一个就是告诉不明真相的百姓,千万别上当,“暗室之内,神目如电”——每个人干的一切神都看的清楚,如果真为了一点小钱去监控、举报大法弟子,自己面临的就将是天理的严惩,千万不要干出“以害人开始以害己告终”的傻事。 诚愿所有善良人都能明辨是非,呵护善良,维护正义,善待佛法——“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相关责任人及讲真相电话:(区号:0429- 邮编 125200) |
成文:2006年10月21日 发稿:2006年10月22日 更新:2006年10月21日 22:3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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