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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何湾劳教所的迫害手段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

1、每间牢房关押一个法轮功学员,其他是犯罪人员,每间房关押15-20人不等。恶警指派犯罪人员看管法轮功学员,不准炼功,不准与任何人交谈,不准随意走动;上厕所每天规定次数,每次规定时间;他们任意打骂法轮功学员。因打骂法轮功学员厉害的犯罪人员可以减刑,所以犯罪人员人人卖力使坏。

2、对法轮功学员朱汉龙连续一个多月拳打脚踢,惨叫声不绝;经常对法轮功学员戴手铐、吊铐;五天五夜不让王浩睡觉,王浩曾二次昏倒地上,连续十五天对其罚站,导致王浩两腿肿的有小水桶样粗,长时间不能行走。

3、每间牢房顶上只有一个小排风扇,高温季节人在蒸锅里生存,每餐吃的糙米饭、还吃不饱,菜也没油,有时盐也不放。

4、强迫法轮功学员参加各种劳动,今年5-8月份有蒙牛乳业和贵州田顺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大量包装产品送到何湾劳教所来加工。

5、何湾劳教所设有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两个严管禁闭室,对不放弃修炼的学员长期不允许家属接见。

6、原先见到的法轮功学员在一夜之间就不知去向了。

成文:2006年10月17日  发稿:2006年10月18日  更新:2006年10月18日 16: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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