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6/140301p.html |
这就叫“开庭”?——山东莱西邪党法院执法犯法的经过 |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二零零六年十月八号中午,山东省莱西邪党法院法官王焕先打电话通知大法弟子陈玉香的家人说十月十号开庭,未通知开庭地点。九号上午,陈玉香的家人只好找人打听,打听到开庭地点是在青岛大山第三看守所内,时间是九月十一号。为了确定这两个时间到底是哪个对,下午家人打电话给法院,法院的人这次说是十月十一号了。 十月十号上午,陈玉香的家人要求出庭旁听时,所谓的法官当时说:“陈玉香签字并按了手印了,说不需要人辩护,也不用和亲人见面。” (陈玉香根本没说什么)。家人反复要求出庭旁听,最后快到中午时,才允许陈玉香的丈夫和一亲戚两个人出庭。下午,家人又打听到开庭地点不是在青岛大山第三看守所,而是在莱西邪党法院。家人为了核实哪个地点是真的,又反复找人打听。 十月十一号上午快十点时,三位法轮功学员陈玉香、孙淑萍、孙玉珍,被莱西邪党法院所谓的“法警”王俊等人从青岛第三看守所劫持到法院,车从西侧门开进去,直入车库,等车库门关闭后,他们从车库里面的楼梯把三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二楼。其中孙玉珍一直不配合邪恶,被青岛看守所的恶警、恶人打的腿不能行走,只能趴在地上,是由四、五个人强行抬着上下楼的。 孙淑萍的女婿跟律师来到法院要求辩护时,所谓的“法官”改口说:不可以辩护、不可以见面。邪党法院先前通知孙淑萍的家人说可以请律师、可以辩护。孙淑萍女婿拿着写好的辩护书,一直等到下午也没见到孙淑萍。 陈玉香家人与陈见了一面。不到十一点,莱西邪党法院又非法匆匆把三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回青岛第三看守所关押。陈玉香的家人问:不是说开庭让我们旁听吗?莱西法官说这就叫“开庭”了。 公民权利和法律就这么被邪党的所谓执法人员任意践踏。莱西邪党法院故意耍花招,弄虚作假,欺骗法轮功学员家人。为什么不敢公布于世,连开庭都不敢开了?为什么不准法轮功学员辩护?为什么“开庭”不准家人旁听?这些不都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吗?是不是知道非法迫害好人是见不得人的? 二零零六年七月份,陈玉香被非法绑架到莱西龙水路派出所,恶警三天三夜不让陈玉香睡觉,还欺骗她说:她的举动都被录像了……。非法审问的恶警欺骗陈玉香说:“某人已被抓了,什么都供了,东西都交出来了。”而事实上该大法弟子安好。恶警还出来用谎言欺骗其他大法弟子和世人,说陈玉香在里面什么都说了,都承认了等。邪恶之徒为妄图达到它们的邪恶目地,里外都在说谎、到处煽动、欺骗。 陈玉香在被非法关在青岛第三看守所期间,家人给她寄了三次钱,陈玉香只收到一次。陈玉香的家人请律师。邪党司法局给律师施加压力,阻碍律师为当事人行使辩护权利,最终,律师不敢站在正义的一边出庭辩护。 莱西邪党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迫害大法与大法学员,随便的抓人、打人、绑架、勒索钱财、谎言和欺骗,采用各种酷刑和邪恶手段毒打和折磨学员,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不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严重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刑法》等各种法律。莱西邪党恶人、恶警也知道以信仰和炼功的名义定罪无论如何是不能成立的,只能安上其它罪名。法律被滥用到可笑而又可悲的程度,而莱西邪党恶徒是不顾忌这些的,只要编造一个所谓的“罪名”就行了,是否真的“犯罪”并不重要。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11/2/79566p.html) |
成文:2006年10月15日 发稿:2006年10月16日 更新:2006年10月15日 23:5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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