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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贪私利 遭天谴


文/清言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以前,绍兴府有一位布政,是一省的最高长官,他贪得无厌,贪污积累了数十万的财产,丢官回乡后,买了千顷良田,成为县中富甲一方的人物。

布政的祖父多次在梦中警告他:“冥府的谴责就要到了。”但布政根本不相信。

布政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孙子,都整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纵欲无度,年纪轻轻就都死了。布政因为染病瘫痪在床。他的儿媳妇和孙媳妇都做了很多见不得人的事,声誉很坏。很多人前来贪图他的财利,占他的便宜,布政一点办法也没有,等到临死时,他的所有家产已荡然无存了。

布政在临死前,睁大眼睛大声喊道:“我官做到布政不算小了,田产有千顷也不算少了,都是在我手中得到的,也是在我手中失去的!”说完就一命呜呼了。

布政所遇到的所有不幸,这不就是上天在惩罚他,让他偿还自己欠下的业债吗?而且还有阴间的惩罚在等着他。可怜这个布政临死都没弄明白,善恶有报,违背天理即使得到一时私利,自己迟早要遭天谴,并如数偿还的道理。

成文:2006年10月12日  发稿:2006年10月15日  更新:2006年10月15日 01: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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