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我叫张素芳,家住河南淮阳县醒众街七十二号。我于九九年农历正月初三得法。我得法前患妇科病、慢性结肠炎、肺结核(多年大口吐血)等多种疾病,是被医院判了死刑的重病人。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飞,家庭也协调好了。我被非法关押酷刑折磨 老伴含恨去世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邪恶铺天盖地的迫害下来,为了证实大法,向世人讲清真相,我三次到北京天安门喊冤。第一次被天安门广场分局抓去送到台湖派出所,一天后被拉出离北京一百五十里的地方给扔下车;第三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二点左右我在天安门广场的血旗杆旁拉开了横幅“法轮大法好”,发自内心的喊出了“法轮大法好!”“法正乾坤!”“还我师父清白!”立刻被邪恶之徒抓到天安门广场分局,之后又被送到朝阳区看守所,受到朝阳区看守所百般折磨、酷刑迫害。
提审时我不报名字,恶警拎起我的衣服抓起痰盂把脏水倒进我脖子里;因为我炼功被罚靠墙站了一天;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罚蹲了两天墙根并不准上厕所;问我吃饭不,我不说,恶警们教唆四个犯人上来打我,把我的衣服扒掉光剩下内衣,然后它们穿着皮鞋对我拳打脚踢,打着嘴里还叫嚣着骂:“我叫你在这里领头,炼功、绝食都是你。”一直打了三个多钟头,把我全身踢的淤血青紫,口吐鲜血,倒在地上。
后来又把我拉到另外一间房里去灌食,把我的双手反背在身后捆上,里边还有二十多个同修用不同的方式捆,有手朝前捆的,有手朝后捆的,有拉射箭式捆的,有几个人扒的全身一丝不挂,仰面躺到地板上呈大字型分开固定,手脚和嘴用加宽胶布粘住冻一天一夜(当时气温是零下)。后来又把我衣服扒掉拉到二楼去灌辣椒水。
在二楼我看到另两名同修,一个因不报姓名,用了三天刑。第一天拉到外面外衣扒掉反捆在铁椅上,让他光着脚踩到雪上,然后恶警们照他脸拳打脚踢;第二天用同样的方式折磨并用冷水往脖子里浇;第三天又用同样方式折磨用热水往脖子里浇。另一个同修被恶人穿着皮鞋往裆里狠踢。
后来恶警们又把我拉到小宏门派出所,三天两夜不叫睡觉,车轮战熬我,他们一人两小时和我辩论,还把我锁到铁椅()上一夜不准我合眼。后来淮阳县公安局副政委任伟把我押到周口驻京办事处5天,我的衣服、鞋、钱全扣押在朝阳区派出所,让任伟去要他不去,到我离开北京时行李存据已过期没用了。
淮阳县的国保大队股长赵继山和王立群把我从北京带回,在火车上赵继山把我的手铐在铁栏上,列车员给我送来一杯水,赵继山说:“不准她喝,渴死她。”后来听我老伴讲,任伟叫人找他要一万元钱,老伴没钱,任伟不愿意,非逼着要,他通过县政法委命令民生办事处的头交了一万元给任伟,然后办事处的会计拿着一万元的条子叫我老伴签名,老伴不认。任伟把我押回时,从北京给我老伴打电话叫再拿一万元,否则把我关押看守所。这几年淮阳县国保大队和民生办事处多次去我家找老伴要那一万元钱,经常骚扰、恐吓、威胁、刁难,我又被长期关押,老伴连吓带气患了病无人照应,于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离开人世。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五,陈家昌等人把我关押到淮阳县看守所长达近十个月(差两天),在这期间,看守所对我和其他同修迫害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五月的一天早上四点,我被管教吴金钟看见,汇报给带班所长王培栋。二人开了号门,王培栋照我脸就打个不停,随即把我拉到外边问:“你还炼不炼?”我说:“炼!”王培栋就一耳光扇到我脸上说:“你要再炼我叫你带二十八斤的大镣,叫两个人架住你的胳膊跑着趟镣!”
我不说不炼的话,就被趟镣。在我的双脚脚脖子磨的血肉模糊沾着裤腿时,恶班长石中杰手拿一根扁形木棍,上边钉了两排钉子,指着我说:“只要你说声不炼,马上停下来,镣去掉,不说就死在这里。”我心一横:“死又何惧!”后来一直趟到吃早饭了,他们才把我送到号房。两个号房的人都在吃饭,一看我的腿血淋淋的,震惊的把馍都吐了出来,放声大哭。我一直戴了九天镣他们才取了下来。
八月的一天,我与同修集体发正念,被看守所副所长郑现军发现,把我们全部拉到外边戴上镣,八个人连环扣成一圈,并恶狠狠的说:“我叫你们好好的练。”这样,我们吃饭、睡觉、上厕所全都得动,一直带了将近20天,去镣时郑现军挨个问“还炼不炼”?我就不说不炼,郑现军就不给我去,一直到我绝食骨瘦如柴,昏迷不醒了才去掉镣。人都被迫害到那程度了恶警还问:“炼不炼?”并说我绝食是苏玉金的主意,当着我的面把苏玉金捆到树上,恶警吴金钟上去打罢,郑现军又过去左右开弓打了一百多个耳光,打的苏玉金不省人事。
我绝食二十九天,恶狱医张多书给我灌食三次。第一次是绝食后的三天之后,张多书拽住我的头发按住我的脸;第二次拽着头发打,端了半瓢水;第三次是绝食的第十四天。同修们都担心怕我死在里面,就喊话给他们,第十五天张多书等人把我抬出去,仰面捆在一个长椅上,端了一瓢凉水,放一小包豆奶粉给我灌食,张多书穿着皮鞋的脚踩住我的手往里灌。在我绝食的第二十九天,即农历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六,清晨三点多钟,我感觉一阵难受,叫了声“马大姐”(同修),她抱起我,我就啥也不知道了,昏死过去。等我醒来睁开眼,看见跟前站了六个人全是肩章帽徽的,张多书摸脉、量血压,也慌了,掂来两瓶生理盐水,我死活不挂针。到九点、十点左右时通知我叫我回家,民生办事处、派出所、国保大队来了七、八个人把我送回家,这时一百七十斤重的我只剩下七十来斤, 在家休养了二十多天才能下床。
恶人恶警在迫害法轮功的名义下百般作恶
淮阳县有一个人叫苏训杰,十多年前通过别人介绍,我贷给他一笔钱(二万多元),后来我多次问他要都不给。我去上门要账,他有时骂我,有时夫妻俩往外推我,我要求换一下账条子又多次躲着不见,说好了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办理,他到时又躲起来不见,我站在门外三个钟头他才起床开门,把条子接过去就撕了个粉碎,我要求他重写一个,他不写,并动手打我(在他屋里),最后把尿水往我头上浇,随后又把我给他的真相光盘全交给国保大队的王全栋。王全栋买他一所房子还欠他几千元钱,苏就跟王说:“你只要把张素芳抓起来判她几年,欠的钱就不要你还了。”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左右,王全栋、李昌锋、常怡军、徐军、西关派出所两个人、北关派出所两个人、镇关镇田湾村的主任田好成共九个人到我家破门而入,进了门又翻又扒又倒,把我的小百货翻了个底朝天,把我的书、我家照片、好一点的东西和我上衣口袋里的264元现金抄走(钱是李昌锋掏走的)。我去夺我的书,李昌锋等四人把我按倒在地,反背双手捆住,我与它们讲理,李昌锋随手抓起一块破布塞到我嘴里,不准我动,一动徐军就照脸打我,用脚踢我。最后把我的稍好一点的东西都拿走了,连我收拾的一袋废纸也给拎走了。四个人把我抬上汽车,十二点钟汽车开到淮阳县城西关停下来,王全栋看着我,我一动,他就打我脸,另有四个人上楼找我朋友(常人),问她家有我的书没有。她女儿说:“你们不是公安的吗?你们到这儿来干什么?你们也给老婆儿(指我)出出气,苏训杰欠人家的钱不还,还把人家给打个半死,往头上浇尿水,这还是人吗?他有钱请你们吃喝是不是?”到了国保大队,王全栋问我:“东西(苏训杰交的光盘)是从哪来的?”我没回答,质问他:“你是王全栋?”他不敢承认,自称姓李。
他们问不出什么就把我投入县看守所关押。由于我被这些恶人打的全身骨头都疼,三天三夜仰面躺着不能动弹,右边的肋部肿起,骨头象断了一样痛,早已痊愈的肺结核被苏训杰、徐军打的又犯了,口吐鲜血,水米不进,一直吐了四十八天,直至神志不清,肋部也一直还在痛。我让狱医张多书捎话,让朋友把衣服、被子送来,他根本不捎话,反而又与李昌锋合伙洗劫我家,把我的枕巾(上面有“法轮大法好”的字)、桌子上的八元零钱、杯子里的几个光盘、四千元的存折、户口本、账条子拿走,钟表给我踢烂,走时门锁也不上,百货丢了个精光。这些个邪恶之徒从此又打起四千元钱的主意,第三次提审,李昌锋单独叫我把四千元钱取三千交给他,说让我自己保自己,给他三千做押金,一年以后不炼了还退给我,我不同意。张多书也为了分那几千元钱百般迫害我,单独对我讲,把几千元钱交给他,他给我跑事,我不同意。张多书在我绝食、趟镣、吐血四十八天生命垂危时不管不问,还对外边人说我没有事,当时号房里的人怕传染,怕我死在里边,都怨气连天的。就在我昏迷不醒时张多书又到我耳边说叫我取钱,说是给我看病用,还以此为借口骗走我朋友二百一十元,从朋友那骗钱得逞后,又故伎重施,第二次准备骗我朋友三千元,我朋友说:“只要张素芳写的有条子我就借给她!”他傻眼了。看守所的邪恶之徒看到人马上快死了,钱又要不着,才把我放回家。我回家身体恢复后,去国保大队找李昌锋,要他从我家拿走的东西,李不承认,说啥也没见着。这就是中共邪党的所谓“人民警察”!
以上是我九九年“七•二零”以来所遭受的迫害,今天我写出来,揭露、曝光中共邪党迫害的滔天罪行,唤醒民众,立刻停止迫害!无罪释放所有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