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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法弟子熊玉华被绑架捏造罪名判刑 |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四川成都市大法弟子熊玉华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半夜被单位保卫处及派出所绑架,直到二零零五年六月,她老伴才在成华区法院里见到本人,熊玉华已被迫害的有些变样。八月份,熊玉华被非法判刑后被送入四川省女子监狱,不让探监。狱方说是熊玉华所在单位和当地政府的决定。 熊玉华,女,汉族,60岁,原国营715厂(现叫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机电车间电工。因劳累和工作中接触有机溶剂(有害化工材料),造成她身体差,且患有多种疾病,如肝炎、胃炎、肩周炎,颈椎骨质增生症、风湿关节痛、眩晕症等等,夏天晒不得,冬天又冷不得,不能接触冷水,想梳头手都抬不过肩膀,在岗时曾多次晕倒在车间。长年累月服药也未见好,只是平稳一些罢了。为祛病,熊玉华曾经练过一种功,未有起色。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她自感身体好了许多,人也有些精神了。她坚持修炼下去,在不知不觉中那些症状就都没了,人也健壮起来了,家务也能鼎力去做了。因儿女还小,读书需要钱,退休后就接些变压器的活儿在家加工,自感似乎生命又回到人生的中年了。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二日半夜,宏明公司保卫部部长张永长和建设路派出所户籍刘川翔等带一帮人来到熊家楼道,刘川翔以“查看厕所漏水”为由骗开门后,就抄查她家,同时将熊玉华铐上手铐欲将她带走。熊的老伴问他们是哪里来的并索要文书证件,他们自称是“市公安局一处”的,拒不回答文书证明的事。熊玉华的老伴不让他们带走熊玉华,刘川翔才说他们是户籍警及宏明公司的人,并将熊玉华带走了。 事后,熊玉华的老伴到宏明公司党委及宏明公司保卫部、家委会、退办支部、建设路派出所、市公安局、成华区公安分局等询问熊玉华被非法抓捕的事,他们均说“不晓得这事”、“不知道”,还不准她老伴进去详问。三天后,草堂派出所把对熊玉华的盘问证、拘留通知书送到家中。她的老伴就去了草堂派出所要求说明抓熊玉华的原因。那里的警察还不承认熊玉华被关在那里。待她老伴拿出他们送来的盘问证后,他们又要她老伴去认具体执行的人,然后才接待了他。熊玉华的老伴问为何抓人,而且他们也不属于青羊辖区的人,为什么青羊区的人来抓熊玉华?他们说是“受委托执行任务”。老伴要见熊玉华,他们不允许。 熊玉华被绑架后的10余天,她老伴才收到熊玉华从看守所寄来要他送衣服、被盖、鞋、钱等物的信。四月份,熊玉华的老伴收到一封衣、被、鞋、钱都收到了的信,此后,从五月至九月就再也无音信了,送去的物品收条上都是别人仿熊玉华的笔迹签收的。十月初老伴收到了从看守所寄来要衣物、厚被盖、棉衣、棉鞋、钱等物的信。此后再无任何消息。直到二零零五年六月,她老伴才在成华区法院里见到熊玉华本人却未能跟她说上话。那时老伴看到熊玉华人被迫害的已有些变形。 八月份,熊玉华被非法判刑后被送入四川省女子监狱,不让探监。为了争取探视的权利,熊玉华的老伴去找了法院、司法部门、省监狱局,他们都说可以探监、可以见人。半月后,监狱才打来电话找熊玉华的女儿,说女儿可以去探监。 于是父女俩去看望熊玉华。探监前女子八监区的狱警头子还专门找了熊玉华的女儿及老伴“打招呼”说,探监时不得说有关法轮功的话,并要他们父女俩答应了才让见。随后,父女俩在玻璃墙屋中见了熊玉华。 熊玉华被绑架后,被恶人带到一家宾馆里,铐在椅子上。这还不算,他们还用探照灯、红外线灯照射她的眼睛及身体,在这样的酷刑下逼供三昼夜。酷刑后,熊玉华的眼睛受到极大的伤害,看人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看不清人的面容。人的形态都有些变了。 在此期间,宏明公司保卫部长张永长找到熊玉华的老伴说:熊师傅在外面有活动才被抓,而且有证据。老伴反驳说,她一直在家干活,没到外边去过,有证据你们就拿出来好了。张又让熊玉华老伴说出熊玉华在外边的活动情况,还要他说法轮功的组织情况等。熊玉华的老伴说:“法轮功没有组织,这是强加。熊玉华一直在家干活,也没出去过。”张蛮横的说法轮功是有组织的,还硬说熊玉华老伴知道熊玉华在外的活动情况,要他说出来。还说咋说都行。 之前,因长期收不到熊玉华从看守所寄出的信,不知她的情况如何了?人在哪里?送物进去,得到的收条又是别人模仿熊玉华的笔迹签收的,这让她的老伴非常担心,于是就去青羊公安分局草堂派出所询问情况。那里的人蛮不讲理,说不晓得,人已交出去了。老伴说:人是你们抓的,你们给的逮捕证还在这里,怎么能说不晓得呢!?再说人在你们手上,我是家属,来询问是正当合理之事,怎能说不晓得的话。那人就更横了的说:你去告嘛!去中央告嘛!这时一个老一点的警察看此情景就让熊玉华的老伴去辖区六一零那里问。 当熊玉华老伴去成华区六一零办公室后,一位姓钱(桌上标示牌上为副书记)的接见他。当说明了来意后,他阻止熊玉华老伴说话,还说:你说的我不听。你是法轮功的我不听。钱接着说:熊玉华和你(指熊的老伴)的情况我都清楚。你若能按我(钱)说的去说,熊玉华的事可大、可小、可无。你若能按我说的去做,你们(指熊玉华和老伴)见面都可以,但要我们安排,这事你去找建设路办事处的综合治理办的某某某(综和治理办的主任)……。 这些事熊玉华的老伴当然不能去做。熊玉华是做好人的,他们说的那些都是莫须有的说法,都是给强加的。熊玉华老伴又多次去找宏明公司党委书记(赵德贵),但次次都是托故不在未能见到。 在熊玉华快要被送上法庭前,一天,突然有一位离休老干部(钦差官)来到她家,给她的老伴“做工作”说:打击法轮功是为了安定团结的需要,是党的需要。你是党员,要为党说一次假话等等。这太荒谬了,这明摆着是在陷害熊玉华吗?!她的老伴怎能这样做呢!过了没多久,他们就将熊玉华送上法庭,用莫须有的事给熊玉华定罪,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于二零零五年八月送去四川省女子监狱。 开庭前老伴去找过当事法官宋奎,提出申请参加辩护。宋法官说,其他案件都行,法轮功不行。后他又提出要上诉。宋回答他说:法轮功的案子只有本人可在规定时间里上诉,你就是写好上诉材料我都不会接你的。开庭当天,熊玉华老伴就给熊玉华去了信谈此事。后在女子监狱探监时熊玉华告知老伴说,她收到信时已是最后一天了。按时间推算,这封信被扣在他们手中,直到最后一天才给了她,让她根本无法提出上诉。 从熊玉华的老伴为捍卫熊玉华的人权、正义和尊严,在她被非法绑架后的奔走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随意的,邪恶之人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所谓的法制,法律,都是他们手中的欺骗世人的工具。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11/1/79528p.html) |
成文:2006年09月30日 发稿:2006年10月01日 更新:2006年09月30日 22: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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