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1月8日】看了2005年11月26日中共报纸报导马来西亚拘留所女囚受虐待事件引起恶党驻马来西亚领馆外交官刘健超“震怒”,强烈要求马来西亚政府对恶人严惩等系列报道(此事是中共恶党在煽动中国人的“民族情绪”,粉饰恶党,并不是真心保护人权。该“女囚”后证实不是中国人),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我因修炼法轮功被无端迫害的经历真切的说明:其实当今世界上,对人权践踏与迫害最严重的正是中共自己,中共谴责别国虐囚的行为只不过是在贼喊捉贼。那是2000年12月30日中午,我与儿子正在吃午饭,突然响起“砰砰”的急促敲门声,还没等我把门全部打开,就闯進4、5个便衣,他们把整个房间里外翻遍,连厕所、冰箱都没放过。随后将我绑架到派出所。黄昏时分他们将我押上车,说是送我回家,下车后才知道他们把我送到了看守所。当时我强烈要求回家,孩子正在期终考试,他不知我的去向,也没带钥匙,但根本没人理会。因看守所不收,他们又将我带回派出所,将我关進一个不足2平方米、又臭又湿、无一丝光线的黑屋子,我无法入睡,在黑屋里蹲了整整一宿,也没有人过问一下我是否需要吃饭,直到31日下午4点多钟,在此打工的一位好心人看我一天没吃没喝,就偷偷送来一小碗饭给我吃,还给了我一些卫生纸(恶人绑架我时骗说是去孩子爷爷家,让我带路,所以什么东西也不让我带)。后来,我被关到区看守所,一个小警察把我全身剥得精光,说是上面的命令,那年我已是51岁的人了,我当时的心情无法用语言形容……
请问外交官刘健超先生,中共恶党随意抓捕法轮功学员,迫害手无寸铁的好人,数十小时不给人吃喝,对妇孺动辄扒光衣服,这算不算虐待?!
中共恶党一贯对外宣称自己是所谓“××主义强国”,现在是“人权最好时期”,口口声声说要保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事实证明这不过是欺骗外界与全世界民众的谎言。
恶人将我非法判刑后,我被送入省女子监狱。在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的几年中,我耳闻目睹大法弟子被犯人随意凌辱、遭扒光衣服搜身、上刑等种种精神与肉体折磨,如于珍玉因不穿囚服就被双手铐在铁杆上(还吊起来铐)长达数小时,刘大菊被强制穿束身衣(人只要动一下,衣服就会随之紧箍一下),陈楚君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还只准当地610的人来把她接走……大法弟子被强制规定不能互相说话,连窗外都不能看一下,恶警们利用犯人任意打骂法轮功学员而佯装不知,大法弟子刑满那天狱方要拖延到晚上才放人……
中共恶党以政府为载体对民众实施国家恐怖主义,强令各级官员犯法、践踏人权,妄图将全中国民众的道德、良知泯灭在无知与受谎言蒙蔽中。如今中国的天灾人祸这么多,恶党还在一再掩盖,中国人民快觉醒,不要对恶党抱任何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