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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罗干的诉讼案将转至阿根廷最高法院


【明慧网2006年1月27日】(明慧记者周海伦编译报导)阿根廷法轮大法协会于2005年12月13日向阿根廷第九特别法庭的联邦法官Octavio Aroz de Lamadrid起诉罗干所犯下的罪行。当时正值法庭公假期间,法官Lamadrid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长达25页的决议。法官Lamadrid认为,发生在中国的迫害范围广,具严重性,必须被定为反人类罪。起诉罗干的诉讼将转至阿根廷最高法院。

此前,阿根廷国家检察官以“领土原则”不受理此案,但法官Lamadrid在决议中反驳道:“依据上世纪中期阿根廷所达成的,并于1994年由宪法改革批准的国际协议,领土原则必须让位于保证暴行的受害者能得到同等的正义途径。

法官Lamadrid指出:“尽管国家检察官没有动力采取行动,鉴于此案的重要性,及施行正义对此案的实际结果,同时也因为此案所唤醒的我的特别关注,我不得不表达我的意见,也无法保持沉默,更必须要坚持我的观点,尽管我的观点与国家检察官不同。”

法官Lamadrid说:“总之,依我所见,假如犯下这些罪行的当事人在我们的国家被逮捕 - 虽然是偶然的,(或者当我们有这个条件逮捕他,比如此案),如果当事人的罪行是反人类罪,从而影响到“人的权利时,应不容置疑的引用阿根廷刑事法于外国人在外国所犯下的罪行。”

罗干是中共9个常委中的一个。该诉讼案以罗干为610办公室副主任对其起诉。自1999年夏起,610在迫害法轮功中充当了积极的角色。由罗干策划的迫害也延伸到海外。一个月前当罗干在阿根廷国会被副总统接见时,9名法轮功学员被40多个亲共华人野蛮殴打。此事发生在诉讼案提交后的一天。

法官Lamadrid的决议同时证实了阿根廷外交部“应中共大使馆的要求”,早在2005年12月15日就告知法官被告中共官员的“豁免权”。法官Lamadrid由此宣布自己“不胜任审理此案”,而将此案转至最高法院。与此同时,法官在决议里提供了大量的引证及前例证实最高法院有能力审理此案。

法官Lamadrid 在决议里做了详细的陈述:“依我所见,并鉴于最高法院所具有的确凿有力的地位,涉及到人的权利被侵犯的案例,如反人类罪和侵犯在我们国家的个人或团体的罪行 (如果嫌犯能找到,并有必要的话,能逮捕他们),国家有责任 - 当然这个责任被授予政府官员:调查、审讯并惩处犯下这些罪行的当事人,哪怕罪行是在本国领土之外犯下的。”

“根据所提交的诉讼词,(同时附有联合国出版物旁证),我们裁决,对一个主权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系统的犯下的各种行为(杀人、酷刑、折磨、被迫失踪等)是不容置辩的。这些无可否认的构成了对人权公然的侵犯。基于其规模、数量及严重性,必须被定为反人类罪。这是我们内部 (基本宪法第118,75 条例,22段)及首要国际法律条约所认同的。此案要求阿根廷司法保障一个信仰团体得到司法公正的权利。”

不久前,西班牙的法庭接受了相似的对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其它6名中共高官的诉讼案,起诉其在西藏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为此西班牙政府立刻受到中共强大的压力。西班牙外交部坚称“西班牙政府不能干涉到法官的独立裁决。

法律人士表示,这两宗在阿根廷和西班牙的诉讼案将受到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其结果将对两国在国际上的形象产生深远影响。全世界都在关注阿根廷是否能同样维护其司法主权。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1/29/69446p.html)

成文:2006年01月25日  发稿:2006年01月27日  更新:2006年01月27日 09: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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