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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德挂真相横幅 遭沈新教养院酷刑折磨


【明慧网2006年1月13日】沈阳法轮功学员吴俊德一年前因悬挂法轮功真相横幅被当地警察绑架并非法劳教。一年来,吴俊德在沈新教养院遭到酷刑迫害。以下是平罗派出所、沈新教养院迫害吴俊德的恶行。

2005年1月10日,沈阳于洪区平罗派出所警察把吴俊德绑架到平罗派出所,用手铐、脚镣锁在床栏杆上,警察王建和一陈姓警察对吴俊德进行殴打,两天不给饭吃,不许他上厕所。之后警察连续两天把吴俊德拉到于洪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因吴俊德被打的伤势太重,看守所拒绝接收。派出所警察只好于第二天当晚把吴俊德拉到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医院关押,约20天后,又把他关入于洪区看守所。

吴俊德的家人得知平罗派出所警察对吴俊德毒打迫害后,曾去质问派出所恶警为何打人?警察心虚,不敢承认。

吴俊德在于洪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后,又被送到沈阳市沈新教养院。于洪区公安分局2005年4月24日送来了一份所谓“劳动教养决定书”,上面写着非法劳教期为18个月。2005年5月11日上午,于洪区公安分局谎称“吴俊德年龄有误”,骗回“劳教决定书”,当日中午又给了他另一份“劳教决定书”,上面伪造了一个证人,非法劳教期由原来的18个月改成2年。

2005年9月上旬,沈新教养院一大队警察将吴俊德隔离迫害,捆住他的身体,堵住他的嘴,然后殴打、电棍电击,吴俊德下齿被打活动,身体被严重损伤。

另外,警察在绑架吴俊德时,曾非法抄家,抢走现金5049元,手机、电子书、mp3播放器各一部。过后吴俊德的家人几次要求归还这些私人财物,平罗派出所警察均以种种借口推脱,至今未归还。


沈阳市于洪区公安分局:024-25830344
沈阳市于洪区平罗派出所 邮编:110145

沈阳市沈新教养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5号  邮编:110141
沈新教养院院长、党委书记:刘晶 
副院长:倪春利 赵权
政治处:孙永平
沈新教养院一大队(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电话:(024)25369746-8211
一大队大队长:于文波 手机:13322450898
队长:陈伟、夏诚、魏茂金、麻志刚、石磊、高队长
管理科 25369740-8231
收发室 25361617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1/21/69180p.html)

成文:2006年01月12日  发稿:2006年01月13日  更新:2006年01月13日 01: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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