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0/118371p.html |
诋毁大法 遭天报 |
【明慧网2006年1月10日】 1.汪建华,男,将近50岁,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道安仁村小学校长。2004年9月担任校长后,极力跟随恶党,诽谤大法,多次在学校广播中诋毁大法,煽动学生仇视大法。2004年腊月,感觉身体不适,检查后确诊为肺癌晚期,2005年死于肺癌。 2.河北省故城县军屯乡派出所所长张强(音)在任所长期间,积极追随邪党迫害大法弟子。2005年12月13日,他在值班期间,跑出去喝酒,一天赶着喝了四场酒。喝醉后,晚上回到派出所值班室睡觉。把衣服搭在了电暖气上就睡了过去。电暖气烤着了衣服,张强因而窒息死亡。这正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3.河北邯郸地区某大队,有一个人自以为是,认为自己很聪明,要为公社办事不要钱,争名誉。乡政府让他画破坏大法的像,让他妻子涂颜色。有一天,他妻子手上划破了口子,他让妻子在开水上消炎,结果手给烫烂了。这才不得不去卫生所看手。到卫生所,她说:“我丈夫画破坏大法的像,我涂颜色,这不,手也烂了,没法干活了”。这时大法弟子的家属正好听到,原来她遭报应了。大法弟子家属回家后把这事一说,大法弟子多次给他送劝善信,可他都不听,还继续画诬蔑大法的画像。现在这人两腿都不能走路了。 4.河北曲周县包村干部李青涛,让村民在街道的墙上贴诬蔑大法的瓷砖漫画。画未干,李骑摩托车摔在马路上,伤势严重。见证“破坏大法,现世现报”。 |
成文:2006年01月09日 发稿:2006年01月10日 更新:2006年01月10日 11:2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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