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5/111197p.html |
湖南长沙大法弟子张新义被非法判刑三年 |
【明慧网2005年9月25日】据悉,51岁的长沙市大法弟子张新义于2005年8月4日被秘密开庭后,近日已被长沙市天心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刑期从2005年4月28日至2008年4月27日)。 对张新义判刑的所谓的理由是: 明眼人一听就知道这种建立在自身违宪与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前提下的指控是多么的荒唐可笑与苍白。真正违法的恰恰是那些正邪不分,利用国家司法机器迫害善良无辜百姓的人。 曾于2004年将天心区大法弟子谭香玉、邓朝罡判定有罪,此次又参与迫害张新义的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在审案过程中一贯存在着执法违法行为,包括: 2004年4月8日,谭香玉、邓朝罡开庭,法院未通知二人的家人,二人的一些亲友辗转打听获知后才得以到庭旁听。 2005年8月4日,对张新义开庭,天心区法院仍然秘而不宣,不告知张新义家人,且将消息严密封锁,《宪法》第125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连家人都不通知,这能算是公开吗? 2004年6月,谭香玉亲属去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拿判决书准备上诉,遭遇法官陈新政刁难,迟迟不给判决书,如此拖了半个多月后在亲属的一再要求下,才得以拿到判决书。判决都已经下来了,为什么判决书却不能给亲属呢?陈新政的此等做法,明显是在阻挠亲属按照正当程序上诉。 此次将张新义非法判刑,陈新政再次担任了审判长,天心区法院参与开庭的其他人员还有:陪审员彭利安、张惠芳,书记员唐斌;天心区检察院出庭“公诉”的是检察员禹利华;举证参与迫害张新义的有长沙市天心区新天小学的龚某某、徐某某、袁某某,长沙市天心区豹子岭社区的黄某某、唐某、郭某某等。 迄今为止,张新义被关押在长沙市看守所已近五个月了,此期间,她一直坚持对师父与大法的正信,并曾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目前,张新义已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 请本地大法弟子采取多种方式(不只是在家发正念)营救我们的同修张新义,营救同修的过程也是我们更广泛的向世人讲清真象与清除邪恶的过程,在不执著于结果中做好我们应该做的一切,大法的庄严与殊胜就会真实的展现在我们面前。 新开铺派出所电话:0731-5572072 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电话: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电话: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电话:0731-5899409 长沙市中级法院电话: 长沙市看守所地址: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10/20/66054p.html) |
成文:2005年09月24日 发稿:2005年09月25日 更新:2005年09月24日 22: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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