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9月15日】八月二十五日的这一天,我同老伴一起去浴池洗澡,因老伴(不修炼)得过脑血栓,腿脚还是有点不方便,所以我就陪他去。到了浴池以后,老伴進去洗澡,我就在外边坐着等他。有两个女服务员,我就开始给她们讲真象,每人给了一个挂在脖子上的小“护身符”,又给了她们两份《明慧周报》 ,结果其中一个進去告诉了一个保安。保安马上气势汹汹的出来,手里拿着真象材料,指着我说:“是你发的,你不准走,我马上过来抓你。”
这时我的心也有点不平静,我就说:“怎么啦?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告诉你们的都是真实的,让你们别再受骗,是为了救你们,你们连我这个老太太都不放过,你们是什么态度。”
这时我想去卫生间,刚站起来,他急速的说:“你不能走。”我说:“我要上厕所。”他说:“不行。”我说:“你们这不是侵犯人权吗?我能听你们的吗?”他就让女服务员看着我到厕所。
我开始发正念,求师父给弟子加持神通。等我出来时,610派出所来了四个人,在另一间屋里坐着。这时来了一个保安,可能是个头,就小声跟我说:“你怎么敢堂堂正正的干,你偷偷摸摸的干谁知道。”我说:“我是做好事,为了救你们,你快走,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干。”
他说:“别说了,你快走吧。”我说:“我不能走,因为我老伴在里边洗澡,他有脑血栓,你们能负责吗?”他说:“好、好、好,那你就在这里坐着等。”
就这样,他们什么话没说就走了。一会儿我老伴出来了,我们安全的回了家。我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邪恶的场合,也是第一次切身感受了正念的作用。同时我也亲身感受了师父的伟大、大法的威力。
以上是个人经历体会,有不当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