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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64岁大法学员张淑英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2005年9月12日】山东冠县大法学员张淑英,女,64岁,汉族,初中文化,1995年底修炼大法后,身体二十多年痛苦的滋味学了大法后消失了,身体轻飘飘的;十多年的眼病痊愈,400度的眼镜摘掉,做针线活、写字都看清楚了。师父给了她新的生命。

在大法遭受迫害后,张淑英遭受了严重迫害。2001年张淑英被非法关押4个多月,关押于县监狱女监1号。在此期间,多次遭到洗脑迫害,不让炼功。张淑英绝食抗议5天。邪恶还非法抄家,强行拿走刚买的做生意的机器,还抄走大法书17本和师父法像。其家人通过关系办法花了1500元钱把她赎出来,这次被县公安局不法人员勒索、强拿财物近4000元。2002年,张淑英二次被关押于冠县新监狱女监一号,两个月后被送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遭受屈辱的奴役迫害。

劳教所暗无天日,不许法轮功学员炼功学法,也不许说话,还强迫洗脑,5天内换了三次人逼张淑英“转化”:一次是孟月景和马秀芹,第二次是李利明,第三次是李翠娥和李明。最后一天一宿没让她合眼,变相的肉体和精神折磨,而且还用伪善的手段欺骗。2002年11月,张淑英传了一份经文,被队长刘某发现后遭到破口大骂。晚上睡觉前,队长孙某突然叫住她,骂她,逼她说出来源。张淑英没说,从此至解教前一直被安排的人监视。

此外,家住冠县城南白塔集老乡政府家属院的董芳梅,这几年来,公安人员经常到其家骚扰,搅得家无宁日,过不好日子,家人为此受到江氏集团的株连迫害。董芳梅,38岁,没得法的时候基本上是一个药罐子;1996年得法,通过学炼大法,全身病愈,知道了没病的滋味。99年去北京证实法,刚到天安门就被恶警劫持,3天后,被冠县公安局人员劫持回到当地。当时身上仅有的300元钱,被县公安一个恶警掏走,至今未给。回到当地后,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家属接人时又被勒索450元,还被强迫写保证。

成文:2005年09月11日  发稿:2005年09月12日  更新:2005年09月11日 2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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