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9月11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柳毛河乡东柳村有一妇女,名叫张瑞华,今年31岁(1974年12月10日出生),曾患间歇性精神病。张瑞华从前曾经做过人工流产,后又怀孕,2005年4月份生了一个孩子。此后张瑞华出现精神恍惚,说从前那个死的孩子来找她、说她对这个孩子太好。法轮功修炼人的主意识,而精神病人的主意识不清、无法控制自己,无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的言行,所以,法轮功明确规定不许精神病人(包括有精神病史的人)炼功。但在迫害还在继续的严峻环境下,很多抱着祛病健身等不同目的而来学功的人,没有正常的修炼环境,所以,对法轮功对修炼者的基本要求或者不了解、或者不明白其中的道理而未予以重视。
张瑞华的姐姐因为睡不着觉,曾炼法轮功,炼功后能睡着觉了,所以就叫张瑞华也炼。魏春荣是当地的一个基督教徒,自己才学功半年,听人说张瑞华要学法轮功,根本也没想法轮功禁止精神病人炼功的规定,就到张瑞华家,准备给她放讲法录像。不料2005年9月8日下午5点以后,张瑞华精神病发作,不但突然伸手去掐魏春荣的脖子、而且竟将自己的孩子当场摔死。
9月9日,桦南县公安局,将张瑞华、魏春荣拘留,并到魏春荣家抄家。公安抄到了魏春荣所拥有的法轮功书籍及一些材料,就据此认定是炼法轮功才造成的“谋杀”。其实如果按照桦南县公安局的这种牵强附会的“破案逻辑”,所有开车轧死人的都应该是由于开车才造成的谋杀,公安部门应该在媒体上对所有的汽车制造商、汽车经销商、汽车驾驶学校、汽车驾驶执照签发部门乃至劝人去考驾照的人发起“大批判”才对。不幸的是,张瑞华的家属因长期受官方媒体误导,不明真象,竟然也同意公安局的上述无理说法。并且当地一些心术不正和不明真象的人,正计划以此内容报往北京,动用媒体宣传。
在此,希望当地和周边的法轮功弟子,及时清除干扰,并及时向当地民众讲清此案的事实真象,以及法轮功真象和受迫害受媒体抹黑的真象,以便让当地民众及时明辨是非善恶,不要继续被欺骗和误导,乃至造下助纣为虐的恶业。
后续情况:2005年9月15日消息,桦南县杀婴儿的张瑞华被诊断为间遏性精神病,于9月14日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