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31/109527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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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国家电视台:法轮功在丹麦起诉贾春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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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8月31日】(明慧记者卢欣然编译报导)犯下迫害法轮功重罪的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610头目贾春旺在丹麦被控犯有酷刑罪,此案引起丹麦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各大报纸、电台、电视台纷纷给予及时报导。 丹麦国家电视台DR频道对起诉案进行了报导。以下是报导内容。 新闻女主播:在丹麦,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被起诉。法轮功学员说他应为酷刑和虐杀法轮功学员负责。 记者:针对明日将会来丹麦参加一个会议的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这里的法轮功学员今日提交了一项法律诉讼。 丹麦法轮功协会发言人Marco Hsu:在中国,他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对他的审判可依据《联合国反酷刑公约》。 记者:贾春旺是前公安部部长。因此,法轮功方面认为他应为中国境内谋杀、酷刑折磨和迫害学员的行为负责。 法轮功律师泰葛•特赖尔(Tyge Trier)说:此案案情严重。我们希望丹麦检察长能对此进行全面调查,提审贾春旺,必要的话,在案查期间,将其拘捕扣留在丹麦。 记者: 据许多国际组织表示,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在中国受到酷刑折磨。丹麦的法轮功学员希望明日将贾春旺捉拿归案。 丹麦法轮功协会副主席艾达-克罗格(Ida Krog):象贾春旺这种欠下这么多条人命的人,当然应为其行为负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9/1/64492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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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5年08月30日 发稿:2005年08月31日 更新:2005年08月30日 21:29: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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