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8月29日】2005年7月7日,在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再次发生罪恶的迫害。二大队一分队大法弟子赵淑云认识到修炼没有罪,更不是劳教犯,不能承认强加的这一切,不愿违心的穿着号服。在7月7日上午8点25分被大队长张秀荣叫到大队办,10点50分回来后,号服被强行穿在身上,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头发也掉下很多,衣服撕坏,内衣被撕得粉碎无法再穿。
经询问才知道她出去这两个半小时的经过。她被带到大队办,由武强、齐锡民、王秀丽等四、五个四防人员一拥而上,还有大队长张秀荣,干事等人,强行扒光赵淑云的衣服,连内衣都撕掉,这时大队长张秀荣喊来男干警(姓何,52岁),他们拽头发、踩腿、摁胳膊,完全用暴力体罚方式,把手反铐上,用黄色宽胶带把赵淑云的嘴和鼻子一圈一圈封上,缠了七、八圈。这种执法犯法,暴力虐待大法弟子的行为,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在辽宁省“思想教育学校”(洗脑集中营)大队长办公室。
赵淑云被他们暴力虐待侮辱以后,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几乎崩溃,全身骨头疼痛,头晕。7月8日躺在床上休息,四防人员齐锡民在窗外问到:为什么躺在床上?室内大法弟子说:不是被你们折磨的吗?打的吗?这时武强过来恶狠狠的说:谁打你了?谁看见了?赵淑云起来说:就是你,你打人已经不是一次了。武强说:打你怎么了,你就该打。说完疯狂的冲进室内举手就打赵两个耳光,接着劈头盖脸的朝头上打去,众人看到上前去拉,结果谁拉她打谁,完全失去理智。她这种行为如果没有背后恶警指使她敢这么猖狂吗?
这只是马三家劳教所丑恶内幕的一角,还有更多的暴力体罚行为被掩盖着和正在发生着。
附:赵淑云就此事给马三家劳教所所长苏境的信
2005年7月7日上午8时25分,二大队大队长张秀荣叫坐班张英慧叫我,说到大队办,我一进门张秀荣队长问我为什么不穿校服,我说我是国家守法公民,我不是劳教人员,我绝不承认我是劳教犯,我是大法弟子,强制我穿校服就是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就是在践踏人权。张秀荣记下来,然后叫坐班的武强找衣服,又叫几个“坐班”,这时我说你关不关门也无所谓,她说我既然干了就不怕你说,从这里出去的哪个不说,哪个不给我上网,又怎样。
武强找来半袖上衣,张秀荣又叫来一个警察,这时另外的四个“坐班”也进来了,武强将衣服扔给我,张叫我穿上,我说不穿,她就叫武强一把抓住我的手,她们几人扒衣服,张秀荣用手捂住我的嘴,这时她又叫来一个男警说帮穿衣服。等她们将我的上衣扒光,内衣、背心都扯碎时,她叫的男警进来了,帮她们把我按倒在地上给我套衣服,这时武强捂住我的嘴,一手拽住我的头发,张秀荣叫他们把我从地上拽起来,用铐子给我的双手铐在背后,叫几个坐班的出去,那个男警说我看平时挺好的,一会也出去了。(男警姓何,52岁)
大约过了20几分钟,张秀荣又叫武强找下衣,又叫来几个坐班和一个男警强制给我穿裤子,武强一手捂住我的嘴,一手拽住我的头发,张秀荣和一个女干事各用一盘新的胶带,绕我的头,封我的嘴和鼻子,将近十圈,直到把鼻子和嘴缠的喘不过气来,又把两盘胶带系在我的脑后。还有另一个分队警,其他几个“坐班”往下扒我的裤子,那个男警一直踩住我的脚,另一只脚踩住膝,脚也踩破了,鞋也坏了,鼻子上也有伤痕,头发也拽下一绺绺扔了满地,还有二分队、五分队、三分队长,还有一个干警,这时杨奎丽进来,又持续了20多分钟,等他们找王乃民来的前两分钟,才打开胶带和手铐。
王乃民进来说不能拿鸡蛋往石头上碰,进这里来就要听这里的安排,我们谈几句,未来得及等我把现场情况谈一点,他就有事走了,放我出来时已是11点钟。
院内是女校舍,为什么给人扒光衣服,找男干警帮穿,这意味着什么?这不是流氓团伙所干的事情吗?这是在有意的污辱国家公民,污辱大法弟子,请问警察的条例哪条哪款允许这么干,宪法哪个条款有参照,如果宪法和警察条例没有此参照,依照法律应如何处置身为执法人?
执法机关把守法公民任意迫害,能说执法人不懂法吗?这种对好人的迫害手段比二战法西斯虐待战俘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综上所述,强烈要求执法机关给予做出合理的答复、处理。
赵淑云于马三家劳教所
200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