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8月19日】近日我们宁夏地区有个人(炼功前曾患有严重精神病)被抓,被抓二十多天后,在向公安写了保证后被释放。此人在平时就表现的比较急躁,吸烟不断(注:能真修的大法弟子没有吸烟的),给人讲真象也似常人式的争论,一旦出事,因为怕心,又将资料来源暴露。虽然按照大法的规定,精神病人不应该学大法,但对于有过精神病史或家族有此病史却非要学的人,记得师父也曾慈悲的讲过:“有精神病史的学员在背后做点什么,讲真象的事情可以少做或不做”(《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所以我认为所有曾有过精神病史的人(或周围同修应告知其),实在非要学大法,也应该自己在家独自学,不能和其他学员在一起,因为精神病人不能学大法,这是师父的要求。你真认识到大法好,就应该尊重大法师父的要求,无论什么时候以法为大,不要因为自己的不理智,给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虽然心里想的是要让大家认识到大法好,但大法修炼的是人的主意识,而有精神病史的人恰恰是把握不了自己主意识的人)。周围的大法弟子一定要理智的对待这个问题,不能感情用事。出发点是想做好事,但效果恰恰相反,也是对大法不负责。
有精神病史、非要学的人,如果真能在家多学法,炼功,发正念,平衡好周围的环境,其实很多人也许看到你做的好,道德高尚,就受到了影响,那也是一种救度,当然加上适当的言语效果也许更好。
千万不能和其他学员一起做资料,因为要考虑到他人的安全与资料的来之不易。
个人所悟,不到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