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8/108644p.html |
佳木斯老人自述所受迫害 |
【明慧网2005年8月18日】我因修炼大法,被非法关在佳木斯劳教所长期遭受迫害。2004年8月31日,我已经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因腿疼、走路慢,干警穆振娟就对我進行严管迫害,强制我在车间坐小凳。我坐不住,只能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秋天阴雨连绵、潮湿,使腿疼加重,走路更加困难,我向大队长王欣反映情况也没人理,我在地上躺了14天。 2004年11月8日,我弟弟妹妹一年来第一次来见我,劳教所却不让见,我问穆振娟为什么不让见,她说不知道。11月10日他们又托人来见我,也不让见,给家属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 2005年7月8日,我女儿从上海放假来接见,钦辉未让见,说领导心情不好。在此之前,干警张晓丹和高洁等都说现在让接见,可恶警刘亚冬却说不让见。让不让见那只是她们一句话,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人权,她们随心所欲,加重迫害。 我应该是2005年7月15日到期,7月23日才让我回家。放人时他们还刁难家属,要什么居委会开证明。按惯例回家前纪检委要找谈话,折腾到12点多也没谈话,我在劳教所被打掉牙、毁容的事根本就没人理。2004年我就写了申诉,可劳教所一直扣押不交,借口驻所办没人,实际上一直有人在哪里。 2005年3月,我要求写起诉,干警张晓丹答复说:“学员在所里不允许起诉,有新文件,可以让家属起诉。”她们不让我打电话告诉家属,以此拖延。7月20日大法学员王玉红要求写起诉,恶警刘亚冬也说有文件不允许,王玉红要求看文件,她又说是电话通知。她们可以随便说,这就是她们的欺骗手段。 恶警穆振娟经常叫嚣:“法轮功的事检察院不受理!”也就是说,法轮功学员他们可以随意打骂,没有任何法律约束。 劳教所里真奇怪 |
成文:2005年08月17日 发稿:2005年08月18日 更新:2005年08月18日 00:3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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