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8月18日】我是北京市密云县人。2002年10月底,“十六大”前夕,邪恶之徒在密云县地区开始大规模的抓抄法轮功学员。他们到村,由大队干部领着,到大法学员家非法抄家搜法轮功的书籍,搜不着也抓。我村被非法抓走了4个人。当时我想,如果到我家来,我一定遵师父的教诲“正念正行”,绝不能被它们带走。结果不出我所料,我也在它们的黑名单上。这天村干部带着乡里610的几个人到我家,进院就摘我树上几把红果。我想一定用正念制止,转被动为主动,我说:“罚款。”610的一个人说:“不就两把破红果吗?给你。”我说:“你摘下来我就不要了,我就是要钱也不从你手拿,我跟你们当官的要。”610的人进了我家屋子,问:“叫你写保证,你一个字没写。”我说:“法轮功本来就不邪。”他又说:“那些自杀的是不邪吗?”我说:“那是假的,法轮功的真修者不会做这样的事,要叫我看就是诬陷、栽赃、陷害。”我又说:“你们当官的都这样,老百姓能有好日子过吗?法轮功学员在冬天下大雪的时候上街为百姓扫雪,村支部书记在这儿,我问你村里哪个党员去扫一笤帚了,我们法轮功学员,听师父的话,用真善忍严格律己,有什么不好?你还诽谤法轮功?!”
610的人没词了,灰溜溜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