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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信师信法纯正自己才会开创出好环境


文/河南大法学员

【明慧网2005年7月9日】我是99年得法修炼。刚开始修炼遇到了许多坎坷。但我始终信师信法,终于为自己开创出了一片证实法的环境。今天写出来与同修交流,不当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得法后,我最难过的就是丈夫不支持我,尤其99年7.20后,他打过我几回,我也一直在炼和不炼的矛盾中。我一说炼,他就又打又骂,一说不炼他就变了个脸。直到2003年我才真正开始修炼。通过认真学法我明白了这一切都是干扰。于是我首先发出一念:师父啊,我绝不准黑手烂鬼再来逼我,谁来我就解体谁,我的未来由我自己说了算!发过这一念后,我想光说不行,只有行动上彻底否定才行。思想离开法邪恶就会钻空子,所以我随时随地发正念,念正法口诀。

我又悟到,当我自己在炼和不炼抉择中,与丈夫和单位领导的纠缠时,那是旧势力安排的苦路。我只要按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师父一定会帮我的。于是我在抓紧学法,同时给身边的同事讲真象,(要注意口气,有不同看法也不能操之过急)。慢慢的,同事从反对、不理解到逐步认同,又到主动保护我。虽然我不再直接对领导和丈夫说我还炼不炼,但我白天利用工作之余写真象信,学法、抄法,帮同修传递资料,晚上出来发传单,贴标语。丈夫晚上很少在家,他整天忙着挣钱,开出租、值夜班。他不在家我就做三件事,他回家我就对着他发正念,并尽心做一个妻子做的活,干好家务。对单位领导,我变着笔迹写信寄资料给他们,根据本单位领导的性格,我还配上自己写的诗寄给他们。来了新资料,我就认真选择,寄给公检法或是寄给市领导。很多讲真象的对象,都是我从报纸上收集的名字,这些人往往是社会上出头的人,又是受党文化毒害最深的人。我收集的名字越来越全、越系统。

有一次,同修在我们单位贴了真象传单,领导就找我谈话。当时我先发一念,不许邪恶干扰。由于我经常寄信给他,他不再象过去那样邪了,也承认法轮功是信仰,但他仍说,××党不让炼就别炼了。我想既然他找我,我就不放过讲真象的机会。结果他听了一个多小时。我最后说,别的国家都让炼,就中国不让炼,是××党不好。他无奈,就劝我为单位和家人着想,我说我明白。回来后,同事说是我在“转化”领导。是啊,本来被转化与救度的只能是受蒙蔽的众生。从此我信心更足了,正念更强了。

《九评》一出来,我就赶快读,随后自己还写了揭露邪党的信寄给领导。我会一直这样做下去,不能给邪恶喘息的机会,从而等着它们迫害。我只要做得正,谁也不敢动我。

在不断的学法中,法理越来越明,我明白了只有在法中修才是最安全的。时时事事都用法衡量,信师信法,不求常人中的一切,做一个真正的正法时期的修炼人。

我的正念正行也影响了部份同事。他们也看大法的资料,听我读师父的经文,每当同修到单位找我不在时,他们就帮助联系找我,不便在场时就主动回避。同事曾不解的问我,对法轮功打压这么厉害,你怎么还这么自在?我说,对大法,对师父越无条件的坚信,心里就越轻松。修大法本来就是一种幸福、福份。

当我修炼状态好时,梦中就常和师父在一起。其实大法弟子时时都有师父的呵护。我上班的单位工作很轻松,我不因此而欢喜,而是利用时间抓紧学法,出去办事时顺路也不忘救众生,尽量发些传单,讲讲真象。我更不与同事争名争利,他们都说我好、善良,这不也是证实大法的美好吗!

如今,我三件事做得紧张而有序。我家离劳教所、监狱都很近,还有司法系统的家属院。晚上我就经常在那贴发真象资料,做完了回家有时间再学法;白天利用工作之余传递资料,学法。我还利用我工作的有利条件帮同修改字(几十本大法书);为同修撰写文章,资料不足时还自制粘贴。虽然做了很多大法的事,工作也没受影响,学法环境还挺好。也许因为无所求,也就无所苦吧。除了想着救度他们,亲人朋友的那些常人事我都很少去想;也许我心态纯一些,没有那么多观念和保护自己的念头,做事专一,效果也好。我没有被抓过,也没進过洗脑班,可能与以上的心态也有关系(当然师父安排各人修炼的路也不一样,看不到的因素也是复杂的)。但是我就相信,一切都从法来,只要真信师信法,纯正心态,那才是最安全的。因为师父对任何一个弟子都是慈悲呵护的。遇到魔难时,也许真是我们自己哪里有问题了。

最近我突然悟到,师父为什么让我们放下名利情,因为这些心都和人的业力相关联,是黑手烂鬼迫害的因素,因此我就对师父默默的说,我坚决不要这些东西了,真正让心空下来,就想着师父让做的三件事。走师父安排的路,正念正行,真能做到这样,邪恶就很难找到机会钻空子迫害。当然我们纯正自己的目地不是为了避免被迫害,目地是为了我们的提高和圆满,为了更好的救度众生。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7/23/63148p.html)

成文:2005年07月08日  发稿:2005年07月09日  更新:2005年07月09日 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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