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7月31日】共产邪党向群众百姓宣传说:它们的监狱是依法的、文明的,是科学的、人性化的,说这是它们的先进性。那么在现今的中国监狱里,他们把修炼“真、善、忍”的善良群众,戴上脚镣、手铐锁在冰冷的刑床上,进行精神迫害和肉体的折磨,这是不是共产邪党宣传的“优越性”、“先进性”呢?先看看来自四川自贡监狱的一些报道。2003年5月末,自贡监狱开始关押法轮功群众,那么他们在监狱又有什么样的经历哪?2003年7、8月间青白江60多岁的老人张留君(音)被非法关进自贡监狱,在给每人录像的时候,老人声明自己是修炼“真、善、忍”大法的,是无罪的,不愿以罪犯的身份录像。这些明知炼功无罪,对人民不负责任的狱卒们硬把老人锁在刑床上约20天,威逼这位修心向善的老人认罪领刑。大概在同年11月,张留君老人在进出门岗的报告词中向干部讲明炼功群众是冤枉无罪的,法轮大法好,又被锁刑床约一个月。
四肢被手铐脚镣锁在铁制刑床上,蚊虫叮咬不能打,汗水干了一遍又一遍不能洗,几十天内衣裤不能换,不能洗脸,口干不能喝水,每天8两冷馒头。上班时间,四五个警察轮流提审,或一齐上阵,强迫听连它们自己都不相信的谎言,要按它们编造好的假材料写,它们好用这些谎言去邀功请赏。六七个犯人轮流监督,为了减刑记功,犯人可以任意侮辱,变相折磨人,又不被外人知晓,写了认罪书,犯人就可以报功减刑。在遭受沉重的精神折磨,人格污辱,身体痛苦,各种恐吓威逼中,他们要60多岁的老人编造揭批法轮功的材料,迷惑群众,大法学员讲善恶有报,讲重德向善的语言被他们呵斥为语言而嘲笑。这就是它们“春风化雨”的感化教育!
94年政府制订的《监狱法》规定监狱执行刑罚的目的,不是通过体罚和虐待打骂服刑犯人,或给人肉体的折磨和精神上的痛苦去实施惩罚。第13条规定:狱警要清正廉洁,不得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服刑人。第7条规定:服刑人的人格尊严不受侮辱,受法律保护。但是他们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任意无理由的把法轮功学员锁上冰冷刑床,带沉重手铐脚镣,唆使犯人逼法轮功群众写认罪书,可减刑。然而监法四章规定:有暴力倾向或越狱逃跑等危险行为的才使用手铐脚镣,有暴动行凶,袭击狱警的才可使用警棍刑具。监狱法还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服刑人用械具体罚或虐待。但是,在政府干部的报告中称,这是对法轮功学员的感化教育,对学员的犯罪和不公,被他们说成是合法的,有个被称做杨校长的狱警说得更明白:就是在这里把你们整死一个两个,对干部对监狱没有什么影响,一张工伤事故报告或病亡证明书就解决了。那些干部经常说他们是公正廉洁,文明依法治监的。学员在狱内表面上看没什么,实际上被严格限制各种权利和自由,严格限制与他人交谈,书写的签纸被没收,身上连指甲剪都不能有,由三个犯人24小时零距离监督,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哪怕伸一下腿都有可能被喝斥成炼功动作,表面上学员不参加很多的劳动,但是在冤屈和各种精神痛苦与虐待下,目的是逼迫学员按狱警的要求写诬陷大法的书。有位干部讲,你们不写,我的先进评不上,奖金也没有。所以它们常常用假材料和谎言欺骗世人。
后来,2004年元月,这位因在墙上写“法轮大法好!”标语,而饱受摧残并再次申明炼功无罪的张留君老人,再次被关禁闭,锁上刑床约两月,由六、七个犯人监控,除生产科外,每天三四个干部轮审,用文革时的话讲,那是白天干部批斗,晚上犯人批斗。有位犯人讲狱内多少“好汉”都怕上刑床,60多岁的老人睡两个月精神不垮,看来的确是正法,佩服!
自贡监狱从2003年5月关押大法学员这几年中,有数名大法学员被锁上刑床迫害。它们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要修炼人放弃修炼,要炼功群众按它们的要求写攻击大法””,用以欺骗百姓和群众,掩盖它们迫害大法的滔天罪行。在长期的迫害和折磨中大法学员正念不足被钻了空子,为此,所有被关押于自贡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向世界和世人郑重声明,我们是坚定修炼大法的弟子,法轮大法是正法,在被迫害而理智不清时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不符合事实的一切言行宣布作废。请世人不要相信它们提供的任何虚假的攻击大法的材料,同时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们关注、谴责、制止自贡监狱对大法学员的残酷迫害!
关押在自贡监狱的大法学员有:张留君(音)、张德清、钟勇、刘克金、范成军、郭宝山(宜宾人)、刘学明(乐至人)、林德明(因病保外就医)、徐长征(已释放)、张志刚(已释放)、胡某某、严某某
另:
大约2004年5月,资中看守所关进一位50多岁的大法学员(姓名待查),拒不写“三书”,被用铁链捆睡刑床,绝食后又被灌食,晚上被狱警指使看管的在押犯人,轮番打骂,十五天后送医院去世!
附:
《刑法》248条: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殴打或体罚虐待,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特别严重的处3-10年徒刑,致人伤残或死亡的从重处罚,监狱管理人员指使被监管人员殴打或虐待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员的依前款处罚(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
自贡市司法局 局长:邹文清
自贡监狱驻监武警官:潘培新 (地址:自贡市唐家坝1016信箱)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院长:陈兵 刑庭庭长:黄红玲
自贡监狱长:李继康、副监狱长:刘远航(主管改造法轮功)0813 13990077226
教育科长:安泉 科员:肖权文(恶人)
二监区(二分箱)副区长:高林、袁文、(张留君被关在二监区)
科员:张筱平
自贡监狱:纪委书记:饶书记、谢建、副政委:王唯平 副监狱长:宋仕昌、牟雪原、助理:黄箭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局长 游石柱 李新民 肖乾华 李文华 杨四贵 助理:王胜万
成都市司法局: 曹海波 张利宁
成都市秘书长:唐玲丽
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谢势树
乐山监狱:贾凌云 胥锡建 夏少锋
蓬安监狱:王登志 何茂全 葛平
南充监狱长:郑培德 周光军 任永华
巴中监狱:杨顺弟 吴家增 黄德永 刘强 蒋杜 驻检查室:张平
阿坝监狱长:王学武 张瑞生 泽旺 李强 法律顾问:周华
成都少年管教导员:刘丹福
宜宾监狱:胡滨 车小平
龙泉监狱:陈科长 028 1303641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