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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失父恨社会 修炼复生却遭害
—— 吉林大法弟子陈光武被“上面”判刑并非法关押


文/延边大法弟子 春雨

【明慧网2005年7月26日】陈光武是吉林省延吉市人。他的父亲在一次同罪犯搏斗的过程中,不幸身中数发子弹而身亡,年仅四十岁。作为本该正常成长的孩子,陈光武失去了父爱。俗话说,屋漏偏遭连天雨,在恶党统治下,陈光武去世的父亲,被以“工伤”名义处理,陈家受此不公待遇,家庭经济非常困难,陈光武过早的步入了社会,同时承受着来自外界的压力。在过早失去家庭教养和生活保障的情况下,陈光武学起了偷盗,后被捉住,被判刑五年。期满回家时,陈光武几乎成了废人:两只手肿大,十指出脓水,腰椎、颈椎骨质增生,天天干咳带血,光武每天除了吃饭和上厕所外,就是躺在床上一句话不说。

在艰难的痛苦中,陈光武心里产生了养好病去报复这个社会的思想。幸好几年后,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看了《转法轮》这本书,从此走上了修炼的道路。从那以后,陈光武按照“真、善、忍”来要求自己,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比如,母亲和光武以卖冰棍为生,小本经营很不容易。可是有一个月,母亲连收三张100元假币,都被光武撕掉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虽然被骗了,自己决不能再去骗别人。后来他对母亲说:“要是不学法轮大法,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了。”

99年7月20日,江××发起了一场残酷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全国上下谣言四起,仿佛“文革”再现。在看到媒体随意陷害大法师父和攻击大法,众多大法弟子走向北京,走上天安门为大法师父讨回清白,为大法讨回公道。陈光武也走出了家门,用标语的形式向世人证实:“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然而,仅仅因为贴了这样的标语,被延吉市北山派出所绑架。在里面他遭到了酷刑虐待,那些恶警们抓着他的头,使劲往墙上撞,把他的脸用脚往地下使劲踩,还把他横劈、背铐、打耳光等。最后把他非法劳教一年。

2004年8月15日,陈光武在延吉市公安局贴真象标语时,再一次被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抄家。

2004年底,延吉市法院秘密非法开庭,陈光武向在场的人员讲述了大法和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象。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官对他说:“上面判你三年,你不服可以上诉。”这话一说完,连法警都气愤的说:“这也叫开庭?”

陈光武据理上诉,几个月后法庭还是维持原判。至今,陈光武被非法关押在延吉市看守所已近一年。

让我们一起伸出正义之手,共同抵制这场迫害,营救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陈光武。

成文:2005年07月25日  发稿:2005年07月26日  更新:2005年07月26日 06: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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