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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钢汽运五队退休职工吴名山控诉恶警暴行


    文/吴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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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5年7月24日】

    原告:
    吴名山 男 55岁 汉族 初中 攀钢汽运五队职工、家住荷花池五宿舍408#(单身宿舍)

    被告:
    四川省攀钢汽运公司公安科科长郭庆生等六人
    四川省攀钢分局(3人)
    四川省国保支队(9人)
    四川省攀枝花市看守所(3人)
    四川德阳监狱

    案由:
    被告徇私枉法渎职行为严重,侵害和剥夺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自由权等多项基本权利。

    诉讼请求:
    赔偿对原告非法关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恢复原告与单位的一切正常关系,还原告清白并恢复名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法律责任,无论是直接参与的还是间接参与的。

    申诉理由:
    被告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而违背了执法人员应有的道德和良知,玷污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纵容违法,枉判无辜,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和人权。给原告和家人带来痛苦和灾难。

    事情经过:

    原告是攀钢汽运公司职工,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严格按照“真善忍”来要求自己的思想行为,在炼功后的不长时间内,身患的疾病消失了,身体健康了。炼功前喝酒吸烟打人骂人,很多坏事都做,炼功后改变了恶习,不喝酒不吸烟不打人不骂人,家庭关系也和睦了,给家里增加了收入,家人也很高兴,在工作上脚踏实地,经常早来晚走,别人不愿意的脏活主动干。然而这样的好公民,从1995年到现在都是在受迫害中,1999年7-22以来,国家宣传机器做了一系列关于法轮功的报道,原告认为报道是不真实的,是栽赃陷害,造谣造假。

    原告相信政府为了对国家对人民负责,原告就正当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启程去北京信访办给中央政府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在攀枝花火车站买好去北京的车票,正在进站口准备上车时,被车站派出所女警察阻止,女警察问“你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如果你不是学法轮功的就骂×××我们才准许上车”就上前拉住我,我说是炼法轮功的,就把我绑架到派出所,然后被国安支队绑架到西区拘留所非法拘留10天。

    没过多久,我重新上访,走出北京火车站不远便被便衣警察绑架到天安门广场派出所,登记之后被非法关押在铁屋里,不分男女老少都关押在一起,一会儿屋子里就关满了,都是大法弟子。警察不问任何原由就大打出手------用大皮靴踢,踩头,无处不打,打累了就换一两个再打,车轮战术,一直到省驻京办事处把人接走。第二天由四川省办事处押送回攀枝花市国安支队绑架到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40天。

    过了几个月后,攀钢汽运公司公安科以和找我谈话为由,把我拉到公安科,科长郭庆生问我“你又要上访了吧?我们只有把你关到看守所,不然我们不放心。”当天就把我关在办公室里,蚊子咬了我一个晚上。第二天把我送到攀钢分局,我向610警头说:“我犯了什么罪,具体破坏实施的内容是什么”,警察说:“这你就不懂了”就这样又拘留了我42天。

    1999年至2000年当中,抄了我三次家,抢走了大法资料,绑架我(我妻子未修炼),妻子被非法叫到市国保大队问话,吓唬要如何如何要交什么东西,因我妻子是农民没上过学,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她就在这种超负荷的巨大压力下,身体撑不住了,终于倒下了,有好心人把我妻子送到医院抢救,住了院才捡了一条命。

    2001年2月19日晚12时,攀枝花市国保大队来了8个警察对我进行非法逮捕,我正在睡觉被他们把我绑架到市公安局用手铐铐在铁窗上一晚,第二天进行大抄家,结果什么也没有,下午把我绑架到攀枝花市以外盐边县看守所进行秘密血腥迫害。开始的头三天,只给我吃一顿饭,双手吊铐在铁窗上,白天黑夜都是这样铐着,不准睡觉,逼我看造假电视,双耳戴上大功率耳机开至高音量叫我听邪恶的宣传。他们从邮局窃取我给朋友邮寄的真象资料信件66封,他们大打出手,强迫逼供,脚踢手打,用电棒电吓,用膝盖击打下身,用皮鞋打脸。以张柏林为首的九名恶警轮番赤膊上阵,往死里整,二月的天气很冷,晚上12时左右往我背上灌冷水说:“来,给你清醒清醒”。更恶毒流氓的是强迫我用脚踩师父的法像。第二天我发现报纸内有师父的法像,我不踩了,他们就用大皮靴踢我的脚骨头。张柏林和田平强行把我的脚搬到师父的法像上,张柏林还踩师父法像,这样二人连打带踢,脚上被踢落了皮和大青包。吊铐第十七天了,看我什么也没说,就把我从窗户上放下来,以张柏林为首的四个警察把我压在凳子上强行扳提我的双手然后用手铐把我双手反铐在背上,叫苏秦背剑。警头张柏林说:“现在我看你还说不说,你慢慢想去吧,我们睡觉去了”。四个人将我强行铐上,疼得我汗流浃背,一会儿我内衣裤就湿透了,在这当中疼得我无法忍受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师父,默请师父解救,正念一出马上生效,就不疼了,这样三个多小时就这样轻松过去了。看我没什么说的就把我放回监室,把湿透的衣裤脱下真是能扭出水,手铐铐到骨头上,弄断了一根血管,流了不少血。盐边看守所的医生看我被打成这样,等国保支队的人走后就过来向我说:“我给你上点药吧。”我说“谢谢你,没有事。”第二天上午没来铐我,我知道可能不来吊铐了。下午来了一个警察问:“你还学不学法轮功?”我回答说要学,这样在盐边看守所迫害了我两个月,然后转到攀枝花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在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押期间,不准接见亲人和朋友,开始家人很着急,以为失踪不见了,后经多方打听才知道我被关押在市看守,在市看守所三个月后我已是皮包骨头了。家人和朋友给我送上一些钱才有所好转,免了死运。2002年春节看守所发放的过年食品,发给我的都被犯人拿去了,只留下几粒花生米在碗里。

    2002年在仁和法院开庭,不通知家属。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对我说:“你看你一个陪审人都没有。”开庭了,他们读完了他们整个所要对我说的,最后问我还有什么要说的。我说:你们打击的是人类道德,欺压的是黎民百姓,犯法的是江泽民罗干等,其中包括你,江泽民叫你们镇压法轮功你们就镇压,江泽民叫你们吃屎你们吃不吃。说到这里审判长大声说休庭。然后叫我签字,我不签,审判长说不签也没关系。

    休庭后陪审员来问我说:“你怎么骂人啦!”我说我没有骂人,我是做一个比喻,几天以后他们给我送来一份早已印好的三年刑事判决书。于2002年五月我被非法送到德阳监狱。到了监狱后,监狱警察接到上面布置下来的项目落实到每个大法弟子头上,一级严管,每天有2-3个囚犯挟持,23小时挟持。在监狱里受到了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残酷折磨,要我背监规,我没有犯罪就不背,在警察的指使下,被拉去跑步,三个犯人一组,分五组,两个在前面拉,后面一个推,打,踢,脚后跟在地上拖烂,然后叫我去站军姿,站到晚上2-3点钟才准睡觉,三伏天很热,大太阳要面向太阳站着,脸部晒得像黑人一样,颈子晒烂了,流黄水了,不准洗澡,洗衣服,不准与人说话,不准喝水,喝池子里的水还要找机会,特别难受的是不让上厕所,有时拉在裤子里,开始一天去两次后来一天一次都不让。有一次我要求上厕所,遭到监控我的周朝勇犯人毒打了我一顿,还有一次要求上厕所被一个一米八的大个子吸毒犯周军把我打翻在地,飞来一脚踢在我的心窝,当时都昏死过去了,过很久才醒来。与人正当说一句话也被毒打几次,有吃肉时,犯人把肉挑选完后再分给一点点菜,并说:这是对你的照顾,有一次给崔管教反映,崔说:“菜里有油水就可以了,还要吃肉?”

    入监迫害快四个月了,突然恶警叫我们三个大法弟子下队,我们不知道什么意思,后来知道了,拿我们三个做实验,搞“转化”,“转化”一个他们要得到2000元钱。在怕心的带动下,我妥协了,他们拿去后又给我退回来说:“领导看了要不得,要重写”。我不写了,过了两个星期看我没写就把旧稿拿去了,拿去后这件事情总是挂在心里,越想越不对头,总觉得不符合一个修炼人的要求。几个月后我向监狱写声明,声明我的三书无效作废,晚上坚持炼功,经常被犯人夜查打骂骚扰,遭610李管教毒打,每天叫我出工劳动,我不干,自己主动挑点水烧点开水,给犯人讲点真象。监警问我为什么不干,我说眼睛看不见,犯人监工头给监警反映,说我烧开水烧得不错,警察就放松了我。度过了四个月松弛的日子,有一天我把衣裤黄布条扯了,不穿囚服,监区领导叫我穿上,我说我没犯罪我不穿,监区领导又喊我去办公室,严厉的对我说“现在问你究竟穿不穿?”我说不穿!过几天监狱开大会,恶警叫来几十名手持大棒的武警兵,把我们十多名大法弟子绑架起来 ,遭受毒打、关禁闭、严管。我是其中一个,把我退回二监区,八个武警兵把我绑架到禁闭区的巷道里,叫我脱掉衣服,我心里想,可能这些歹徒要下毒手了,我默请师父解救。恶徒强迫我穿上他们拿来的囚服,又把我送到严管室。第二天恶徒叫我在操场跑操,跑几百圈,算来有四十多公里,除中午吃饭外,一天跑到黑。我心里默念不跑,不配合,然后犯人头打手叫来十多个犯人,三人一组,分几个组,拖不动了又换一组,前面两个人拖,后面一个人推打踢,不知持续了多久,犯人累得气喘,我脚上也踢肿了,脚后跟在地上拖烂了。崔姓警察问我:“跑不跑?”我说不跑,恶警就说:“好,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是你自己找的。”就把我关禁闭,每天吃四两饭。早上8-11:30是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是面壁站着,我不站,光着身子躺在水泥地板上,检查来了,叫我:“起来,学习啦!”我不吱声,不动,也不理他,这样关了我15天禁闭。禁闭室面积1.5米宽,2.7米长,顶上是监视孔,室内有尿桶一个。

    现在又把我送回严管室,第二天又叫我跑操,我还是不跑,犯人张树林又像原来那样安排三个犯人一组,分五组,在操场把我拖着走,连推带拖打踢,拖了很久时间,犯人累了,拖不动了,崔管教面带狠色问我:“吴名山,你为什么不听招呼,为什么不跑?如果你再不听就给你加刑。”我说“我没犯罪,并且我有疝气。”当时就把我拉到医院检查是否属实,直到医院开出休息通知书后才免遭迫害。在严管关押了三个半月出来还是严管,两个犯人监控,不许超出允许范围走动,不许与人交谈,不准洗澡,不准上厕所,上厕所要遭打。到星期五下午是唱歌,第一次我没有唱,问我为什么,我说不会,就把我拖到严管室告状。管教说叫你唱你就好好学吗。几个星期后,另外一个犯人教唱歌,发现我没有唱,就叫我面壁朝向厕所墙,鼻尖脚尖肚子三处靠墙,因楼上有厕所,墙被楼上厕所浸湿了,很臭。晚上叫我们12个大法弟子站军姿站到晚2-3点才睡觉。在这艰难困苦的忍受中,我的非法刑期满了。三年的刑期就是这样度过的。释放后,单位把我除名了,工资也没有了,无家可归,在社会上流离失所,流浪着生活。派出所还经常打电话骚扰我,了解我的情况。

    强烈呼吁:请善良正直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停止这场对善良无辜群众的迫害,请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为民做主,还我清白,赔偿我五年多来给我及全家造成的精神名誉和经济上造成的巨大痛苦和损失。惩治无论是直接参与的还是间接参与的迫害我及全家人的执法犯法,践踏法律,践踏人权的恶警恶人,并绳之以法。

    我坚信:中国不会永远这样无法无天,乌云总会散去,太阳总会出来,所有迫害法轮功弟子的恶人必须加倍偿还所犯下的罪行。我坚信这一天快要来到。

    申诉人:吴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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