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7/20/106538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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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起诉澳洲外长唐纳案首次聆讯(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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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7月20日】堪培拉最高法院在受理了法轮功学员章翠英、戴志珍对外长亚力山大•唐纳(Alexander Downer)侵犯人权的联名起诉后,于2005年7月18日,举行第一次法庭聆讯(Direction Hearing)。 当天上午8点,来自澳洲各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聚集在堪培拉最高法院门前,声援对澳洲外交部长唐纳滥用职权,出卖澳洲民族利益,连续42个月签发特别行政令“禁止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使馆前打横幅”的起诉案;并谴责唐纳侵犯澳洲公民人权的非正义行为。法庭聆讯结束后,法轮功学员还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澳洲各大主流媒体到场采访。而第二次聆讯将在2005年8月1日进行。 三年多前,澳洲外交部长唐纳在中国外长唐家璇访澳期间,签发了“禁止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驻澳大使馆前打横幅请愿”的特别行政令;其有效期为30天,唐纳则连续42个月签发了这一违反澳洲公民人权的特别行政令证书。 3年多来,澳洲法轮功学员经过各方面努力,并与外交部沟通,都没得到正面的答复;终于不得不走上诉诸法律的维权道路。 法轮功代表律师Bernard Collaery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前中共610办公室官员出走时,携带出北京国安部机密电子文件;过去的三个月里,我们一直都在翻译和阅读这些骇人的文件。几乎海外每个华人组织都被中共安全部门渗透;有14个包括基督教在内的组织,被610办公室列为重点打击的目标。巨额资金被使用在渗透美国、加拿大、澳洲华人教会等民间团体;这些资金都是由中共政府资助的。 代表律师还说:“我们在新闻上看到,上亿资金投资到澳洲这片国土上。应该告诉大家的是:这些钱的一部份是用于监视你们(法轮功),瓦解你们的组织,迫害无辜的人。我们研究了中国的法律和宪法,发现610办公室的建立是违法的。澳洲政府是一个软弱的政府。这二年来,我去过很多国家,没见过任何民主国家禁止法轮功的横幅。在自由世界里,唯一禁止法轮功横幅的国家就是澳大利亚;这很令全体澳洲人民担心。此事经过三年后,终于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起诉人之一──章翠英,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时表示,唐纳不尊重法律,滥用权力,利用法律和议会给外长拥有30天签署证书的特权,参与帮助邪恶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他连续签署41个月的证书期间,在中国有1187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而死亡;可是中国百姓却一无所知。她说:“我们在中国大使馆前举横幅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中国同胞知道中共虐杀法轮功学员的事实。唐纳违反人权的行为,给中国同胞和澳洲民众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法轮功学员Geoff,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外长签发特别行政令,有效期为30天,并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呈交国会。在国会,82份“禁止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使馆前打横幅”的行政令,有备案的只有78份;那么,就是说,另外的4份没有在国会通过。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3月16日,在中国外长唐家璇访澳前一天唐纳签发的第一份行政令从来没有在国会备案;那就是说:2002年联邦警察在中国大使馆前,收走法轮功横幅是违法的行为。他说:“每个月我们都试图与外长唐纳沟通;但他一直拒绝与我们对话;我们只好通过法律来解决。”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7/22/63125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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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5年07月19日 发稿:2005年07月20日 更新:2005年07月25日 13:1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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