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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法轮功再次要求恢复请愿自由


【明慧网2005年7月13日】(明慧记者谢文惠、周海伦编译)堪培拉时报记者Roderick Campbell,7月9日报道,法轮功学员起诉外长唐纳和政府部门,要求恢复请愿自由。

报道一开头说,两名澳大利亚法轮功学员已经针对联邦政府启动法律程序,指称联邦政府禁止他们在中共驻澳大利亚大使馆外举行请愿活动的举措是非法的。

记者介绍说,戴志珍和章翠英两位女士日前在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向外长唐纳及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提出诉讼。章女士是一位传统中国画画家,她同时还向纽省最高法院就中共官员在她访问中国期间对她监禁和虐待递交诉状。

据报,法轮功学员已在全球26个国家启动了46个类似的起诉,另一名澳洲法轮功学员梁大卫去年在南非准备起诉到访的中共官员而遭枪击。

报道指出,参加起诉的两位女士指澳大利亚外长唐纳今年5月所做出的官方表态,指法轮功学员的请愿活动有损中共大使馆的尊严,并且以外交豁免权为由对法轮功学员的请愿活动作禁止的命令是无效的。法轮功学员被禁止的活动包括在堪培拉中共大使馆前使用扩音器,打横幅以及展板。

报道同时指出,唐纳于2002年曾采取类似的行动,不过法轮功学员们仍坚持在中共大使馆前举行静坐抗议,并打出横幅。

报道最后说,起诉书指唐纳签署的文件侵犯了他们的言论自由,因而是无效的。她们表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她们造成了人身伤害及物质损失,她们有权在不妨碍中共外交活动的前提下堂堂正正的使用横幅及扩音器进行和平抗议。起诉书要求法庭判决唐纳的行政命令无效,并禁令类似事件重演,同时归还被没收的物品和赔偿有关损失。

成文:2005年07月13日  发稿:2005年07月13日  更新:2005年07月13日 13: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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