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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油田于德胜上班时遭绑架 亲人无法探视 


【明慧网2005年7月13日】2005年5月20日上午,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恶警在胜利油田滨海公安局恶警的协助下,从山东胜利油田物资供应处检验所绑架了正在上班的大法弟子于德胜。单位目击者说:大约有5、6人对于德胜实施暴力,当时于德胜的衣服被撕破,双臂血流不止,被强行拖到车上抓走。

随后,这帮恶警由胜利油田物资供应处检验所的保卫办公室主任徐建、于德胜妻子所在单位现河采油厂保卫科的尚保强、以及现河二矿纪检书记刘书仁等陪同,拿着从于德胜身上抢的钥匙来到于家,在于家无任何主人的情况下非法闯入,实施非法抄家,家中被翻的一片狼藉,客厅、卫生间、马桶内都是烟头,地面被烧坏。家中准备给孩子交纳的保险费数百元现金、电脑、一辆蓝色澳拓轿车、一部手机及一串钥匙被盗。被抢的清单上是刘书仁的签字。

5月31日,于妻接到于德胜所在单位送来的于德胜被刑事拘留的通知书后,方知于德胜被关押在桓台县看守所。于德胜被抓时间是5月20日上午七点半,而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却是5月26日下午四时。法律规定:被抓人24小时应通知其家属,而于德胜被强行抓走11天,其家人在5月31日才接到通知。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么严肃的法律文书在办案人员签名处却没有办案人员的签名及时间,同时接到的还有桓台县检察院以莫须有罪名定的批捕通知书。

得知于德胜被羁押后,于妻及其母亲、弟弟三人于6月5日前去桓台县看守所探望,看守所的人禁止他们探视,让他们去找国保大队,而国保大队的一个姓马的(抄家时由他带队)大队长说于被关押在看守所就是看守所的事,国保大队说了不算。他并语无伦次的一会说星期天没人,一会说需要局长签字。于家反问:于德胜到底违法了哪一条法律?你们为什么抓他?又为什么不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办。该马姓队长说:法轮功不可能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办。你们走吧,我没必要再与你们说的太多!于德胜的母亲无奈说:你让我远远的看儿子一眼,让我知道他还活着就行。就这样丧尽天良的马姓队长还是不答应。

6月22日于妻再次与婆婆顶着40多度的酷暑来到桓台县看守所,看守所恶警仍然拒绝他们探望,并把于德胜妻推出看守所,接着又将于母从沙发上拖起来推出去。婆媳俩无奈,又来到国保大队,路上看到自己家的蓝色澳拓轿车被警察开着,质问所谓办此案的警察,警察说:于德胜最少判10年,在你家没收的财物全部归国库。于妻说:既然归国库,那你们为何开着我家的车?虽然这个警察吞吞吐吐说不出道理,但于妻与婆婆欲告无门,欲哭无泪,只好离开。

大法弟子讲清被迫害的真象,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追求真理是天赋人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涉。请停止迫害,立即释放大法弟子于德胜。

附:参与对于德胜抓捕、迫害及抄家的人员有:

桓台县公安局总机 0533-8180266
国保大队马姓大队长

桓台县检察院0533--8180304
胜利油田滨海公安局国保大队(区号0546) 8794443、8553767、8553569、8550139
物资供应处 处长吴亚东电话:(办)0546--8553000,
书记于涛办公室电话:0546--8557566

现河采油厂领导
物资供应处检验所书记刘爱国 办0546-8559326 宅0546-8719268 手机13705462582
供应处武装保卫办公室主任徐建 办0546--8553212 宅0546--8223791
现河采油厂保卫科尚保强 办0546--8781140 宅0546--8703505 手机13325031860
现河二矿纪检书记刘书仁 办0546--8782582 宅0546--8519002 手机13325053987

成文:2005年07月12日  发稿:2005年07月13日  更新:2005年07月13日 11: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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