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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营救青岛大法弟子潘长生、潘海明父子


【明慧网2005年7月12日】家住青岛市李沧区夏庄路的大法弟子潘长生(55岁)、妻子毕秀明(55岁)、儿子潘海明(26岁),于2005年7月7日早晨八点被青岛市李沧区李村派出所恶警刘湘迁以领导找谈话为名骗到派出所后,均被非法劳教。妻子毕秀明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劳动教养一年,所外执行。

2004年10月23日潘长生与妻子毕秀明在一居民楼内发真象资料时,被不明真象的李某某跟踪举报,被非法抓捕,恶警非法抄家,抢走潘长生儿子与女儿的两台电脑,女儿工作用的打印一体机一台,说是回去做鉴定。恶警怀疑资料是潘长生的儿子下载的,将懂电脑技术的潘海明非法刑事拘留30天后取保候审,潘长生与妻子毕秀明亦在被勒索八千元钱后被取保候审。现在潘家父子两人不知在哪里,家里也没有接到劳教所任何消息。

在此正告恶警刘湘迁:通过你的黑手已经非法劳教了数位大法弟子,不要自己以为没打骂大法弟子就能对得起良心。大法弟子是修炼的人,是好人中的好人,迫害大法弟子是犯了弥天大罪。

最近全国各地因迫害大法弟子而遭到现世现报的例子不断出现,你们都应该能够知道,不要觉得这是偶然,更不要心存侥幸,当报应到了你们头上时再后悔已经晚矣。在这特殊的历史时刻,希望你能保持清醒,认真的读一读《九评共产党》,这本书能帮你认清恶党的真正面目,退出邪党,免受祸及。

最后奉劝你不要再助纣为虐了,为了你的家庭,为了你的孩子,为了你的将来,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

请青岛市大法弟子一起整点发正念。

青岛市李沧区李村派出所 邮编:266100

所长:杨X 副所长:张平
刘湘迁 手机:13176865929

成文:2005年07月11日  发稿:2005年07月12日  更新:2005年07月11日 20: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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