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7月11日】我是吉林省辽源市大法弟子,60多岁。从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2月20日,我被辽源市恶警劫持迫害了68天。以下是辽源市国保支队恶警栾玉芹等人对我的凶残迫害。2003年12月15日下午3点左右,我被辽源市仙城警署非法抄家,强行带到仙城警署,而后由辽源市国保支队栾玉芹接手处理我的事情。当天晚7点左右,他们又把我带到市国保支队办公室对我进行非法逼供及残酷迫害。
恶警栾玉芹企图给我来一个下马威,吩咐手下的人先给我戴上手铐,又把手指粗的脚镣子给我戴上,对我说:“知道不,这里是国保支队,你必须如实说,你那东西(指真象资料)哪来的,你不说清,那就没完,你抗得住就行。”我丝毫没理恶警的威胁,僵持了半个小时左右,我不说话。栾玉芹亲自对我拳脚相加,顿时打得我晕头转向,两眼冒金星,前胸和两胁疼痛的不敢喘气,双腿被踹的险些摔倒。打完之后还逼问我资料哪来的,我还是一声不吱,又僵持了一个小时左右,恶警看我不说,又用烟熏的刑法来迫害我。
恶警栾玉芹把两支烟点着后分别插到我的两个鼻孔里。我60多岁从不吸烟,烟连熏带呛的滋味可想而知。半个小时左右,鼻涕眼泪全出来了,鼻涕淌出足有半尺多长,这时栾玉芹说:淌鼻涕了,快了,这回该说了吧。我还是坚持不说,在一旁的一个男警察对我说(不晓得名姓)烟熏的滋味多难受啊,若是我遭这样的罪我早说了,你这么大岁数何苦呢,你说了不就都好了吗?我当着栾玉芹他们面说:你们就是打死我,我也不能说。接着我又说,国家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任何国家、团体、个人不能强制公民信仰或不信仰的自由,我信仰法轮功,做好人,没有罪,你们当警察的凭什么这么残害我?栾玉芹说:国家有规定,不让炼法轮功。我说:炼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这是国家公民的信仰自由,任何人也无权践踏、剥夺。只是江氏集团违背国家宪法规定,凌驾于法律之上,对法轮功进行打压及残酷的迫害,江被告到国际法庭,迟早要遭恶报的。他们听着,看动不了我,僵持到半夜,栾玉芹睡觉去了。
又换了下一班的人逼问我,我还是不说,我只是上眼皮和下眼皮一搭,恶警们就用纸团往我脸上打;我再合眼,他们就用水往我脸上浇。有时水顺脸淌到脖子上又淌到毛衣上面。恶警们不仅不让我睡觉,还不让我上厕所,从头天晚上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由栾玉芹来给我把手铐和脚镣子打开,上一次厕所。
12月16日国保支队恶警上来上班,看我还是不说,栾玉芹就对我使用了另一种酷刑:她拿了一个塑料方便袋,套住了我的头部,又拿了一个天蓝色塑料桶扣到我的头上,拿一个二尺长左右的木棒子,使劲敲打我头上的塑料桶,敲一会儿,问我说不说,我还是不说,栾玉芹说我看你挺有抗劲的呢,你能抗住敲就行,就这样,栾玉芹整整的敲了一个上午,直至最后把那个塑料桶都敲碎了,我还是坚持不说。中午吃饭的时间,栾玉芹吩咐手下的人说:这个塑料不抗敲,你们去买个喂大罗(就是喂牲口用的半截铁水桶),下午把那些书放在桶里面,把铁桶挂在她脖子上,让她看个够。一般人都知道那半截铁桶就有4-5斤重,再加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一桶书,没有20斤也有16-17斤左;铁水桶的梁是筷子那么粗细的钢筋,勒在我的脖梗子上,16-17斤的重量,我又是个60多岁的人了,那真是肉对铁呀,可想而知,什么滋味,真是非人的酷刑!足足挂了一下午,我还是不说。一直到晚上七八点钟了,栾玉芹才叫人把铁桶从我的脖梗子上摘下来,过后发现我的后脖梗子上面的一道深沟足有小手指头那么粗的勒痕,而深沟周围都是呈现红肿,我自己虽看不到的,辽源市看守所女监室的好心人们见证的。
在12月16日晚上9:00钟左右,有位公安局长来国支队看情况,支队的人看局长来都去搭话,其中有一个年岁小的恶警有意在局长面前显示,和我胡说些佛教中的什么六、六净的,又说了一些攻击法轮功的恶言恶语。我对恶警说:年轻人,你可不要这样说,你也不要这么做,请你相信法轮大法好。我是真正来救度你们来了,让你们真正的知道法轮大法好,知道法轮大法好的人有美好的未来,是有福报的;而不相信法轮大法的,攻击仇视大法的人,就会被淘汰的,就要下地狱的。要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天理,你们千万不要做江氏集团的殉葬品啊……,在场的警察、公安局长和那个小恶警听了之后,无言以对。
熬过了12月16日晚上,到12月17日的白天,栾玉芹对我说:你若再不说,就把你送到楼下的小汽车库里,那屋里没有暖气,给你浇凉水,冻死你,看你说不说。对于栾玉芹的话我只是付之一笑,我心里明白,无论你邪恶怎么残酷迫害,对于坚不可摧的大法弟子都是无能为力的。
至12月17日后半夜两三点钟,国保支队的高玉升来接班。高玉升很狡猾,伪善,首先和我套近乎,说认识我妹妹等,我一时糊涂,轻信了高玉升的欺骗谎言,所以我被邪钻了空子,没有真正的在法上认识法,结果说出了同修,在我修炼的道路上摔了一个大跟头,这次教训是惨重的,滔滔江水也洗不去那出卖同修的耻辱……!
尽管恶警对我的迫害经历都遭过了,最后结果还是对不起同修,那种心情、时时想起,那真是肝肠欲断,而最愧对是我们慈悲伟大的师尊的浩荡佛恩!
12月18日恶警栾玉芹把我送进辽源市看守所;2003年12月28日,我被非法批教二年,被栾玉芹等人把我送到省女劳教所。在省女劳教所作了体检,大夫说我有冠心病、心肌缺血,拒收。当天晚上他们只得又把我送回辽源市看守所。
按照国家劳教部门政策法规规定,有严重疾病的人员,可以实行保外就医。恶警栾玉芹拒不执行。在2004年2月初,我向辽源市看守所驻所检察官提出了口头申诉;隔一周左右,我又向驻辽源看守所的任检察和曲处长递交了申诉书。检察找了公安局长几次,栾玉芹才不得不于2004年2月20日放我回家。
从2003年12月15日直至2004年2月20日,我被辽源市当地邪恶非法迫害、非法关押了68天之久。
在恶警栾玉芹去辽源市看守所接我时在看守所中心岗的门卫室等我,我刚一走进门口,栾玉芹问我,你炼不是没有病么?我说,是啊,没有病呀,病全好了,这次被你们非法抄家,非法逼供、酷刑折磨得这么厉害,我能不再得冠心病、心肌缺血吗?正巧这时任检察官走在我面前,告诉我:老太太,你的事我给你找了好几次公安局长,才放你的,我接着任检察官的话说:谢谢你,保护大法弟子功德无量;迫害大法弟子罪恶滔天!恶警栾玉芹无言以对,只能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