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6月27日】1996年10月5日,我喜得大法。2000年,我因到北京证实法,被非法关在白鹤林拘留15天。同年9月我到璧山去,被恶警绑架到重庆女子劳教所一队。在劳教所,恶警威胁不放弃修炼大法就会被弄去大西北。我不配合邪恶,被罚站,不让说话站5天,晚上12点才睡觉,后又被逼站7天。我因为炼功曾被铐在窗户上和床上8、9天,洗脸、上厕所也不给时间。在残酷迫害下,我被迫写了保证,当时我很难受,中午就出去炼功,被恶警拳打脚踢,恶警队长也来打,吊铐十几天,脚尖点地。后来我被关入二中队严管。
一次恶警强迫我穿多套囚犯衣服,我不从,被余姓队长凶狠的打耳光,满口牙都打松了,几天吃不下东西,当时我喊“打人了”,其它队长也来打,吸毒犯也来打,铐我。我绝食4天,被插管子灌食。
2001年非法劳教期满后,我又被恶徒直接关押入歌乐山洗脑班迫害8个月,在那里,我被迫写了。回家后,社区不法人还经常监视骚扰我,强迫劳动,丈夫在我被关押期间离婚,井口镇恶人对我非法罚款5000元。这一切迫害都挡不住我修炼的心。出狱后,我写了严正声明,声明在我被迫害得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的有损大法的一切作废。现在我把我的受迫害事实写出来,让世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