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5/104876p.html |
加警方调查中领馆官员散发诋毁法轮功材料 |
【明慧网2005年6月25日】(明慧记者英梓综合编译报导)加拿大埃德蒙顿市警方日前向阿尔伯塔省司法部提交了对中共驻卡尔加里领馆官员从事仇恨宣传的调查报告。这是加拿大警方首次以仇恨宣传罪对中共驻加使领馆散发诋毁法轮功的材料进行调查。阿省司法部表示正在对被告进行评审,并可能建议提起正式诉讼。 据埃德蒙顿当地媒体6月24日报导,埃德蒙顿警察局仇恨犯罪调查科的斯蒂芬-坎普(Stephen Camp)已经于日前将他对中国驻卡尔加里领事馆官员散发诋毁法轮功材料一事的调查报告呈交阿尔伯塔省司法部。该报告认定2004年中共驻卡尔加里领事馆官员在埃德蒙顿举行的美国家庭基金会年会上所散发的诋毁法轮功的文字和音像材料属于仇恨宣传。 坎普警官表示这份报告的准备花费了一年的时间,他知道他所做的在加拿大是史无前例的,因为此前从未有过对外国驻加拿大使领馆的类似调查。所以为了慎重起见,他花费了一年的时间来对法律界的专家咨询,以确定这些材料是否是仇恨宣传。 坎普警官说:“我们已经驶入了一个没有标记的水域,这是一个没有先例的调查, 我们没有其它案例可以参考。”但是他表示作为警察,他不能逃避职责,他说,“但是如果我们发现有人在我们的城市里面散发仇恨宣传材料,我们会出面。这与散发材料的人是谁和他们为谁而作无关。”他表示,“仇恨材料违反这个国家的基本价值,如果他们宣传仇恨,那么他们便违反了法律。” 坎普警官表示这些被中领馆官员大量散发的材料中充斥着对法轮功的诋毁内容。根据加拿大刑法319.2节规定,法律禁止对“特定团体”“故意散布仇恨”。法轮功是一个源自中国的精神运动,但中共于1999年发起了对该团体的残酷镇压。 坎普警官的报告的结论是,这些材料确实违反了加拿大的仇恨宣传法,他的报告目前正被阿尔伯塔省司法部审理,司法部将决定是否建议对那些领馆官员提出起诉,阿省司法部的一个发言人表示,该部正在评审坎普警官提交的报告,而一旦确定罪行可能成立,则会建议提出诉讼。 根据国际法,外交领事级官员不享有外交官的刑事豁免权,他们可能被起诉并定罪,但不能被东道国逮捕或扣押。 本地法轮功学员Chi Yeh对于案子的突破性进展表示高兴,他说:“这向那些违反了加拿大法律并试图逃脱惩罚的人传递了明确的否定信息。”加拿大法轮功发言人乔-契普卡也对此表示欢迎,他说:“这实在是一个好消息,埃德蒙顿(警方)是好样的”。他表示法轮功学员此前也曾在多伦多和渥太华对中共大使馆和领馆采取过类似的法律行动,而埃德蒙顿警方的行动则为其他城市开创了一个先例。 经常批评中共对人权压制的卡尔加里国会议员罗勃-安德森(Rob Anders)也对埃德蒙顿警方的果敢行动表示了赞赏。他表示:“这类调查的难点在于很多我们的政府和执法部门中很多人都知道有这些事情,但是他们总会太担心(中共)可能的贸易报复行动,所以宁肯无所作为。” 他也对马丁政府采取和中共闭门谈人权的做法提出了批评,他说:“总理本人在中国有经济利益,所以当和中共谈及人权问题的时候他总是试图在私下场合悄悄的谈。但我们绝不能容忍在加拿大土地上发生这类的行为。” 埃德蒙顿市的国会议员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也表示他看过了(领馆散发的)这些诋毁材料,并相信中领馆官员的确违反了加拿大关于仇恨宣传的法律。他表示:“因为中共和我们的经济关系,我们对中共存在双重标准,这是对我们价值观的嘲讽。” |
成文:2005年06月24日 发稿:2005年06月25日 更新:2005年06月25日 01:4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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