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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学员将就无理判决上诉 此案与中共施压有关


【明慧网2005年6月2日】(明慧记者王英编译报导)2005年5月31日,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被以违反社团注册的有关规定无理受到起诉。法轮功学员认为这是中共为了阻止他们在当地揭露法轮功在中国遭受迫害的实情,向马来西亚政府施压,侵犯了他们的言论自由。法轮功律师表示将向法庭上诉。据报导,此案发生时,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正在马来西亚访问。

美联社的报导说,马来西亚法庭星期二指控9名马来西亚法轮大法研习会的成员6项罪名,指控称2003年以私人社团注册的法轮大法研习中心违反社团注册的有关规定,没有提交会议记录和年度申报,或是保留会员的注册登记。他们将被处以罚款和监禁,但是法轮功学员否认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Companies Commission)向法庭提交的六项指控。

法轮功学员的律师埃德蒙(Edmund Bon)表示,这是中共当局向马来西亚政府施加压力的结果。律师认为这项法律控诉极度不合理,因为他们所犯的只是细微的疏忽,这些错误在马来西亚一般的公司中极为常见。马来西亚法轮大法研习会并发表声明,呼吁马来西亚政府保障法轮功学员修炼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对于法庭的指控,埃德蒙律师表示将向法庭提出上诉,他说,法轮大法研习会已经因这些指控被罚款2050林吉特(ringgit,相当于540美元)。现在又面临更多的43,650 ringgit (相当于11,490美元)的罚款,或是五年的刑期,法轮功学员以同样的原因再受到迫害,这是极不寻常的。

埃德蒙律师指出,中共当局和马来西亚内政部早已向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施加压力,要关掉法轮大法研习会。

埃德蒙律师在吉隆坡的法庭外对记者们说,这起迫害发生前,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已经威胁以各种理由要将研习会关闭,其中的一个理由是“国家安全。”

埃德蒙律师表示,这是中共当局向马来西亚政府施加压力的结果。据媒体报导,此案发生时,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正在马来西亚进行访问,双方签署了四项合作协议。

成文:2005年06月01日  发稿:2005年06月02日  更新:2005年06月01日 23: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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