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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610讲真象、要工资的经过 |
【明慧网2005年6月17日】2004年7月份,我去邮局储蓄所领退休金,结果没有我的工资。我问他们为什么?回答是:“不知道。”下个月我又去领工资还是没有。这时我已悟到是邪恶对我的迫害。 我当时知道自己有怕心,就和同修交流,同修们大多数认为自己在经济上没有问题,生活不会受影响。如果真有问题,同修也可以帮助。亲属也都不让我找工资,怕有危险,因我自己本身就是从马三家“保外就医”出来的,再加上保外就医后,功友做资料被非法抓捕判刑,我当时帮助他租的房子,所以邪恶到处找我很长时间。 现在自己刚刚闯回家来不久,心态刚渐平稳,由于怕心总是用种种借口掩盖,知道不对,也知道做为大法弟子决不能承认这种迫害。这时静下心来学法,师父在《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告诉我们“哪儿出现问题,哪儿就需要讲清真象。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通过这件事情,你们就会有机会接触更多的人,就会大面积的去讲清真象。平时你没有机会,你拽过一个人就跟他去讲真象,还有点不好意思呢,是吧?现在有事干了,那就讲吧。” 当时我悟到,找工资不是目地,讲清真象救度众生才是目地。所以,我先到单位去跟领导讲,领导让我找局领导。第二天我又找局领导跟他讲大法真象和我修炼前后的重大变化。(因他是新领导不了解我)后来他告诉我是“610”不让开工资的,说法轮功不食人间烟火,不用给开资了。 我看只有到610讲真象,就这样我通知能通知到的功友帮我发正念,我再求师父加持。第二天我带着强大的正念来到了政府大院,门警问我找谁,我说找政法委的李某某(他是“610”主管),我到办公室一看没有人,我就坐那儿一边发正念,一边等。一会李某某来了,他问我你是谁,我就告诉他我是谁。他问我干啥,我说:“是你们让我来的,因为你们不给我开资”。他说:“没有别的意思,就想通过这种方式见到你,因为总也找不到你。”其实他们都知道我家,就是想用这种形式迫害我。这时我才知道全是谎言,就求师父加持我。此时我非常理智,开始讲法轮大法怎么好和我身体的变化情况,我说如果没有大法我活不到今天,我把我的人生不幸遭遇讲给他。李说:我们也没说不给你开资,就想让你来一趟。我说既然我来了,那就给开资吧。他说那你得跟“610”说,他给我带到610的另一个办公室,当时屋里有三个人,介绍说是宋某某、陈某某,此时我发正念铲除他们背后的一切邪恶因素。心中只有一念,有师在、有法在、谁也动不了我。我问他们为什么不给我开资,他说的和李某说的话一样,让我来的目地想转化我。当时我笑了,他们愣了,问我笑什么,我给他们讲大法的美好以及我身心的变化。告诉他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以及历次运动的结果。他说那时不识庐山真面目,我又给他们比古论今谈了一些,他们根本不讲理。我想再多讲他们也听不進去了。我该走了,此时宋某某问我:“想跟那个(犹大)唠唠”。我觉得挺奇怪,过去都是犹大找不转化的唠,我当时悟也许是缘,那就唠吧,打电话人没在,我就走了。 回家后静下心来学法,我不承认这种非法迫害。于是又到相关单位讲真象,劳动局、社会保险局、律师事务所去讲,律师说:“谁截留退休工资谁违法。”我说:那我就告他,我肯定胜。他问我你出名吗?我说反正我被抓过几次去过劳教。他一听后真说了句实话:说共产党不讲理没办法。他说如果我不出名、不说是炼法轮功的没问题。我心想我告不是目地,主要是通过这种形势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后来我又去政法委找到李某某,我说法轮大法这么好,我学有什么错,凭什么不给我开资。这是侵犯人权。李某当时说你敢在市政府说大法好,我就叫警察,我说大法就是好。 这时门口真的来几名警察。我当时想我是师父的弟子谁也不配动我,如果真的敢动我那我就在政府大院喊‘法轮大法好’,决不配合邪恶。这时想起《洪吟(二)》中《围剿》 我来的目地是讲真象,救度众生。这时我跟姓宋的说:“那天你说文化大革命那时你不识庐山真面目”,这回我识庐山真面目,告诉你从法轮功被迫害那一天起我师父就讲了:“大法必成。”拿你们的话说肯定平反,所以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孩子给自己留条后路,历次的教训已经告诉我们,善恶有报是天理。这时我抬头一看警察没了。就这样每天我都去,清除那里一切邪恶。 有一天姓陈的告诉我每月到他那去取条,然后去开资。他递给我一张纸条,我没有接。我决不承认邪恶的迫害,姓宋的说;让你来没别的意思,就想转化你。我郑重告诉他们今生今世你别想了,我头也不回的走了。 回家后静下心来学法,找到自己的不足。在这个过程中自己争斗心很重。抓住这一机会、利用一切机会继续讲真象,因为暖气的总放风正好在我家,每年都是我给放风,因他们不给我开工资,我交不起取暖费,冬天有可能不在这里住了。通过这种形式我就挨家讲610怎么迫害我不给开资。因为在家讲的比较细致。后来我悟到我应去取工资了,我到政法委找到李某说:“你应该给我开资了”。他说:早就给你开了。我找到主管领导办手续。他明白真象后一切手续都是他亲自给办的。 我想说:“只要相信师父。相信大法没有做不到的事情。”最后,以师父的诗(《洪吟(二)·师徒恩》)与同修共勉。 狂恶四年飑 稳舵航不迷 因自己层次所限,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
成文:2005年06月16日 发稿:2005年06月17日 更新:2005年06月17日 13:5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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