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6月1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电影机械厂服务公司职工姜鲜军,坚持修炼,被当地恶人恶警长期迫害,于2004年1月23日(农历正月初二)凌晨三时去世。姜鲜军,女,47岁,曾患乳腺癌,修大法后癌症不治自愈。在和平修炼时期,姜鲜军和同修一起做了许多洪法的事情;迫害开始后,她又和大家一起组建资料点、运送真象资料、参加法会……
2002年4月,姜鲜军在哈尔滨顾乡大街被自己居住地片警认出,并被强行绑架至第二看守所(鸭子圈)。后来家属在被敲诈勒索了巨款后,姜鲜军被保外就医。家人在巨大的压力和恐吓下,不许她与外界接触,不准学法炼功。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经常在她家蹲坑盯梢、电话骚扰、威胁恐吓、非法提审。
2003年5月,为了躲避邪恶的迫害,姜鲜军离开了家,她的咳嗽越来越重;8月底,姜鲜军回到家中,家人的管制依然如故;11月,姜鲜军被医院确诊为肺癌晚期,已经无法医治,终于2004年1月23日(农历正月初二)凌晨三时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