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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迫害中我更加坚信大法 |
【明慧网2005年6月1日】我是一名大法弟子。修炼大法前,我曾因身体上的疾病,一度万念俱灰。85年我经亲戚介绍在一煤矿从事采煤第一线的工作。由于井下条件恶劣及各方面因素,95年我患上关节炎,给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花去家中所有积蓄,用了各种药物治疗均无效。当时我心想:我是完了,年轻轻的患上这病,今后的日子怎么过?上有老母,还有多病的妻子和几个不懂事的孩子……我想都不敢想下去。 * 大法给我带来新生 后来我听说气功能治病,于是就把希望寄托在气功上。在各种气功中,我选择了“中国法轮功”,从此就诚心炼起了法轮功。通过看书、炼功,我的病情奇迹般好转,病状不知不觉中消失了,真是浑身一身轻,精神状态也大有好转,心情舒畅,心胸宽广,我有了新的生命。 通过学法修心,我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由以前自私自利到做事先为别人着想,心情好了,说话也祥和了,与周围的人相处的很好,别人都说我变了。我深深的感到了大法的威力,暗下决心,一定要坚修法轮大法,跟师父走到底!于是我又动员妻子也炼,不多久,妻子的病也炼好了。我俩约定一定好好修这个法。 * 赴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 99年7.20江氏集团突然取缔法轮功,我心想: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我在家里炼。直到2000年8月份,在家也炼不成了,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辖区派出所一次次来非法抄家,没收大法书籍,音像。本来平静的生活被闹的动荡不安。随着环境一次次恶劣,又非法没收了现金五千元,不开单据,还被拘留1月零7天。 2001年元月,我和妻子赴京上访,还没找到上访地点就被天安门广场的便衣给抓了。恶警上来就叫我们骂师父,我们不理睬它们,被推上汽车送到天安门派出所。后我们被驻京办事处带回本县公安局。几个警察把我反背铐住,痛得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淌。一会又逼我双膝跪下,双手伸平,手背上放上厚厚的书,手要下落就敲手指,并威逼我让我说不炼了,我告诉它们:“我们炼功受益,身心健康,对家庭、社会、单位有百利无一害,好处我还说不完呢,为什么要骂?法轮大法好!我就是要炼!”于是它们用高压手摇发电机,几个人按住我把两个线头接在大拇指上用电击我,越摇电压越高,直到把我电晕,又用冷水把我泼醒后继续折磨,当时的恶警局长刘××还说:“你是块铁今天也得把你打磨明。”恶警把我衣服扒光吊在线杆上冻一夜,还扬言把我拉上警车送到路旁推下车枪毙了,就说是逃跑的当场击毙。几个人恶警把我折磨的晕过去几次。但一夜的折磨也没有从我嘴里得到结果。天快亮了,它们用手铐把我反铐着推到另一间屋内。当年(2001年)的冬天雪下得特别大,零下十几度,我只穿了件被水浸湿的秋衣。直到第二天8点多上班时,它们又变换着手法毒打我,在没有达到目地的情况下又用谎言哄骗我:“保证只要说声不炼了,就让你回家过年。”由于当时回家心切又加上快过年了,心想我说个不炼了,回家该怎么炼怎么炼。就这样违心的妥协了。结果恶警反把我关到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送许昌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 在许昌劳教所遭四年折磨 在劳教所,由于我们十几个法轮功学员坚持不写它们所要的“作业”,恶警把我们关在禁闭室,用绳子捆我们双手向背向上猛提。我们以绝食的方式抗议,恶警最后只好同意我们可写自己的认识。但仍决不允许我们相互交谈,一边一个包夹,不让说话,逼背“监规”、军训。 2002年7月21日,恶警对我進行新的迫害,开批斗会,几个人批判我,往我脸上贴纸条,吐唾沫,让我面壁,双手上举贴在墙上,双脚分开紧贴墙根无法站立,脚离墙根稍远,就用脚跺我双脚,左大脚趾甲被跺得鲜血直流,指甲断裂,双手只要一下滑就是拳打脚踢,还让头顶墙壁,双手后背,还三天三夜不让我合眼。 8月5日下午,劳教所所长亲自指使犯人对大法弟子進行殴打,扒光衣服用冷水从头顶直往下浇,然后十几个人用湿毛巾抽打,用凉鞋底几个人按住打臀部,用针扎十指指甲缝,用牙刷刷肛门,再往嘴里刷牙,用针扎臀部……几个恶徒对我進行群攻,撬嘴、插筷子、撬舌头,然后又上来几个,拉手、按脚、搬头,使我动弹不得,然后上来扇耳光,用拳头殴打前胸,用脚跺,一直打得我直吐鲜血,刚停止又上来几个恶徒把我架空,裆部撞击钢床床头……由于我们强烈抗议,它们又装模作样开会批评犯人并说要重处理,一犯人陈四中当众说是干部让干的,这一揭露,当时恶警赵志民当众把陈四中毒打痛骂一顿,又扇耳光。后来这几个人不但没处理,还得到减期的奖励。 十月份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使用的手段更残忍,什么“烤全羊”等,“烤全羊”就是双手在双腿后边戴上手铐,然后用一根木棍穿在里面,把人抬起,悬空,两头往椅子上一架,一边一个坐在椅子上不断的晃动,拧动木棍,不断摇动人的身体,还用电棍击你身体各个部位,使双臂小臂疼痛难忍,我当时就默念师父的“难忍能忍、难行能行”,咬紧牙关,坚定正念,师父说:“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话,你发现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转法轮》)我坚信大法坚定正念,从下午两点开始一直到晚上六点半,竟没有感觉,不痛了,一身轻。无论邪恶怎样的摇晃,怎样用电击都不起作用,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最终邪恶无计可施,在无耻中收场。 恶警又指使包夹形影不离监视大法弟子,让你在不自由的环境下更不自由,一言一行、洗脸刷牙、上厕所都得向包夹报告,不许法轮功学员彼此说话。如果你能打人骂人的话,就说你正常了、“转化”彻底了;如不转化每天强迫你宣誓,否则就将你捆绑,打骂,采用下流手段,几个人按住用手捻睾丸,掐大腿内侧,全班人员收了工不让休息。我和一名大法弟子用正念抵制邪恶行恶,就是不转化、不宣誓,不打人骂人,最终恶警也只得作罢。 2003年3月20日,当时正开会对2名大法弟子,他们在家什么也没做,只因为炼了法轮功被绑架并劳教两年,他们站起说话时被几名其他罪犯打手强行抬出会场。我立刻站起来说:“得允许人说话。”我这一说,又上来几个人把我拖出办公室,逼我跪下,我用正念抵制邪恶,立而不跪,恶警取来电棍,几个人连拉带搬,用绳子捆几绳,就准备电我,我当时心中一念:“让这电流返回去。”立即就听拿电棍的恶警连蹦带跳,连声叫到:“坏了,漏电,漏电!”最终也没达到它们的目地。那时我也不知道师父经文“正念制止邪恶”,但凭着对大法对师父的坚信,闯过了一次次难关。 那时我还不知道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承受了许多不该承受的磨难。当时只知道坚信大法,还不知道救度众生才是我们最艰巨的使命。所以在两次揭批会上,让我发言时,我就站起来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把我拉出会场,绳捆毒打,我坚定正念不向邪恶屈服,被强行非法加期一年。 2003年4月30日是邪恶迫害大法最猖狂的时候,全所385人遭到最严重的迫害。全所上下到处是诽谤大法的标语,横幅,高音喇叭里播放着侮辱大法和师父的恶言。这一次它们使出了最恶毒最流氓的下流手段,其他37名大法弟子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5号下午恶警对我進行非法迫害,把我带到“夫妻同居室”,这里是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把我关進14号房间,几名包夹在恶警的指使下,对我進行迫害,让我选择。面对邪恶威逼,我很镇定,随手拿笔,挥笔写下“我选择法轮大法”几个大字,后边签上我的名字和日期。恶警见状,恼羞成怒。更加疯狂。用绳子把我连捆6绳,用橡皮棒往我迎面骨、脚踝骨,手指,手面,后背前胸等殴打,用电棍在身上所有敏感部位進行折磨,身体被高压电流烧伤几处,并威胁我、辱骂我,让我跪下,让我骂师父骂大法,我立而不跪,并义正词严的说:“我修真善忍,我要说真话,这是我唯一的选择,任何人、任何团体组织都别想让我放弃大法。”恶警一听,吼着又用绳子捆了几绳,当时我不惊不怕,心想,还是那几招。心生一念:“反过去。”刚捆上的绳子立刻就松开了,然后几个人把我拖到椅子上,用绳子把双脚双手反背后捆住,用它们说的“舒服衣”套在我身上,使你不能动弹,再给戴上头盔,用复读机让你反复听骂大法、骂师父的录音,几个人轮流看着不让我合眼,双眼只要一闭就是一阵毒打,用棍打大腿,生殖器部位,真是又恶毒又流氓,为了达到不让你休息的目地,往烧伤的伤口上洒盐,身体双腿用绳子捆着,不住的折小腿往下垫砖,就是人们说的坐“老虎凳”,用绳子在脖子上不住的来回拉,象拉锯一样,脖子被磨出血,伤口疼痛难忍,它们采用各种毒辣手段不让你解手,吃饭也不松开,五天五夜不让合眼,大小便拉在裤子里,此时的我已被折磨的精神恍惚,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我违心配合了邪恶。此时身体已被折磨的无法行走,躺在牢房。上边有人来时就把我藏起来,把我们弄到老所,检查的不走不让回来,直到天黑才把我们弄回来。 * 正念闯出劳教所 2004年2月29日,我又一次走入正法中来,用坚定的正念抵制邪恶迫害,一次恶徒罚我做蹲姿,我不配合,四恶徒强行按我按不下,恶警用皮鞭狠抽,跺我双脚十指,流出了血,大脚趾甲被跺掉,我就是不配合,它们折腾了半天也没能把我按住,一个个累得气喘吁吁,最后邪恶没有办法,不了了之。 一次两犯人在车间公然骂大法弟子,并用威逼手段强迫大法弟子干活,我上前制止恶人行恶,恶警把我叫到办公室恶语辱骂并让我卧下,我坚决反对,并说:“你这是讲的什么话,我没有错,制止行恶这是见义勇为,是好事,你不按劳教所规定要求做,自己私立名目,这是违法的。”恶警被我问得无言答对,恼羞成怒,叫来两个号头,用绳子捆我,我坚决抵制,抓住绳子不放,恶警就用橡胶棍打我手,我求师父加持,发正念清除邪恶,恶警折腾了一个中午,用橡胶棍连打数十下,见我静立不动,只好作罢。 按非法加刑一年我也该到期了,可恶警说没“转化”的到期回不去。我想,你说的不算,一切听师父安排吧。我坚信师父,发正念清除它们背后的邪恶因素。妻子也直接给劳教所打电话,写信揭露邪恶。她说:“如果再不放人我就起诉劳教所超期关押!”电话打过两天,劳教所将我解教。 以上是我的一些经历和认识,不足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6/24/62183p.html) |
成文:2005年05月30日 发稿:2005年06月01日 更新:2005年06月01日 01: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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