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5月4日】(明慧记者张颖、周海伦编译报导)美联社5月3日以“香港法轮功学员谴责新加坡当局迫害其成员”一文报道了香港法轮功学员在新加坡驻香港总领事馆外進行和平请愿,要求新加坡政府推翻对两名法轮功学员的错误原判。报道一开始指出,大约50名法轮功学员于星期二在新加坡驻香港领事馆外進行请愿,要求新加坡法院推翻对两名学员的原审判决,这两名学员因发放法轮功光盘而受到指控。
这些学员在领馆外展开一幅写有“新加坡停止迫害法轮功,不要成为中共的帮凶”的横幅。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中共禁止。
报道说,两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40岁的黄才华和38岁的程吕金被指控发放未经批准的光盘,以及参加一项“非法”集会。上个星期,黄拒绝支付2万新币(合12,190美元)的罚款,被判5个月监禁。程也没有支付2万4千新币(合14,629美元)的罚款,她被判6个月监禁。
报道接着指出,在一封写给新加坡驻香港领事馆的信中,法轮功学员批评新加坡法庭无视黄、程二人被宪法赋予的权利。信中说,“宣扬自己的信仰是她们基本的权利。”
香港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对记者说,“我们呼吁新加坡政府立即释放她们,并采取必要措施,推翻错误的判决。”
新加坡总领事Darryl Lau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他会把信转递给新加坡政府。据报,学员们静坐在新加坡总领事馆对面的街上,活动结束后平静的离开。
报道最后说,法轮功学员一直抗议北京[中共]抓捕,酷刑折磨在大陆的学员。在香港和新加坡,修炼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