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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德安县伪法院以邪悟犹大的恶行栽赃陷害法轮功


    文/大陆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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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5年5月31日】日前,德安县法院对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名被告李永珍、李屏友做出了“判决”,一口咬定李永珍、李屏友为法轮功学员。但其列举的所谓“犯罪事实”却大谬不然:她们携带的资料是现在很多寺庙里能找到的“佛教资料”,根本不是法轮功的资料;她们的行为,所谓的“男女双修”,本是西藏喇嘛庙里密宗修炼的一种修炼状态,是法轮功修炼原则所不允许的;她们信奉的是邹木莲自封的“××××”。这一切都与法轮功毫无关系。其所谓的“犯罪事实”恰好证明李永珍等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法轮功学员。德安县法院利用“李永珍、李屏友事件”栽赃陷害法轮功,作出荒唐“判决”,混淆视听。下面我就此案牵涉到的所谓“犯罪事实”,补充更多的事实,以正视听。

    一, 关于被告所携“资料”

    “判决书”列举这样的“犯罪事实”:被告李永珍携带《××性命图》、《××老母》、《××状态》等法轮功资料。实际上这些资料在法轮功还没有开传之前在许多寺庙都能够找到,甚至有些居士家中也能找到。如果法院知道这些都是佛教里的“经”,硬说成法轮功资料,就是有意中伤法轮功;如果不知道,法院应该派人到寺庙去问一问老僧尼……再退一步讲这些资料为邹木莲个人编纂,也只是邹木莲这个祸乱者的个人行为,不属法轮功。因为法轮功的经书除了法轮功的师父之外,是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资格编写的。德安县法院就这样随便下出定论是非常轻率而不负责的。

    二, 关于“男女双修”的说法

    男女双修是佛教密宗里的一种修炼方法。《转法轮》第168-169页有这样的论述:“这种修炼方法当时传入我们中国的时候,就是因为它有男女双修和一些秘炼的部分,不能被中国人所接受,所以在唐代会昌年间被汉地皇帝给取消了。不允许它在汉地流传”,“但它在西藏那个特殊的环境下,特殊的地区,它流传下来了。”“在很高层次上密宗要想采用男女双修,必须这个和尚、喇嘛修炼到很高层次中去。那个时候他的师父带着他进行这种修炼,因为他心性很高,他能把握住,不流于邪的东西。而心性很低的人是绝对不能够采用的,采用了就是入邪法,保证的。”“所以那个功法里没有男女双修的东西,千万不要去修,用了,就出偏,就出问题。特别是我们法轮大法这一法门,没有男女双修,也不讲这个。这个问题,我们就是这么看的。”

    这些论述把男女双修为什么在汉地取消,又如何在西藏流传,以及进行这种修炼时必须具备的主要条件都讲的很清楚了。并明确强调“法轮功里没有男女双修”。很显然,男女双修根本不是法轮功修炼的内容。《转法轮》214页还强调指出:“当然你不想修炼法轮大法,就是啥都想练,那你就去。我也不管你,你也不是法轮大法的弟子,出了问题你也别说是炼法轮大法炼的。你按照心性标准去做,按照大法去修炼,那才是真正法轮大法的人。”

    李永珍、李屏友等放纵自己的欲望,与法轮功的要求差得太远、太远,仅凭这一点她们就不配做法轮功的弟子。她们也不可能达到西藏喇嘛要进行男女双修时所必须达到的层次和思想状态。她们所干的只是普通世人的一种乱伦乱性行为。把这种肮脏的东西嫁祸在法轮功身上,其居心又是何等不良。

    三, 关于邹木莲及其追随者。

    邹木莲早年确实在山东庆云石佛寺练过法轮功的动作。因在庙里专修,故得到少数学法不深的学员的追捧。由于对名利的追求,她练不久就干了一些违背法轮功修炼原则的事,如她要学员捐钱建庙等。法轮功创始人曾几次写经文对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告诫她:“有的行为已经非常严重地干扰了学员的正常修炼,甚至与大法的形式对立起来还执迷不悟。”叫她“好自为之”,但她并未悔改。在江××发起迫害法轮功之后,在全国各地办起了“转化班”,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全面的“洗脑”,从思想上,肉体上,经济上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摧残。邹木莲随之转化:她焚毁了所有法轮功的书籍,不炼法轮功,更没有用真、善、忍的标准来修炼心性,甚至自立门户,自封为“××××”。她的极少数的追随者也都是那些被中共“转化”后、不炼法轮功的人员。他们也是从焚毁法轮功书籍开始,进而一步一步走上邪路的。

    综上所述,李永珍、李屏友根本不是、也不配是法轮功学员。她们所做的是法轮功修炼者所唾弃的。法院的判决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更是荒唐的。

    现在共产腐败成风,在当权者中,自杀者有之,杀人者有之,赌博嫖娼者有之,行贿受贿也比比皆是。一经查处,便用“某某败坏了党的声誉和形象”之类加以搪塞,将这些人和其党完全隔开,把其党洗得一干二净。按照法院这种认定事实的逻辑:凡是以前炼过法轮功的人,不管他现在炼与不炼,他们所做的都归咎于法轮功;那么对于那些自杀的、杀人的、赌博嫖娼及行贿受贿的政府官员,全国的民众完全可以这样说:是共产党在自杀、在杀人、在嫖赌、在行贿受贿。何况那些当权者个个都是“党票”在握。而那些搞所谓“男女双修”的已不再是法轮功学员,他们早于2000年在德安看守所被县“610”给转化了,写了保证表示和“法轮功”决裂了。被放回后,自己将家中的法轮功的书籍全烧毁了。如果转化者还算是法轮功学员,那全国各地为什么又要花那么大精力办“洗脑班”逼着转化?

    当年玄奘西行十八年取经返回,唐太宗不远千里从长安到洛阳亲自迎接。许是感慨于佛法的得之不易;再者佛法的开传确实有益于众生,有益于社稷。今人不师古人,反而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迫害,的确令人不可思议。请公检法的官员们及其它的政府官员们,再认真看一看你们身边的修炼法轮功的学员,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他们才是真正无私善良,对社会有益的人群。如果你们坚持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迫害,这虽然满足了极少数人的愿望,但到头来真正受害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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