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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大法学员陈文艾数次被非法关押


文/陈文艾

【明慧网2005年5月29日】我是家住中国四川省乐山市的法轮大法弟子陈文艾,女,58岁,于1996年喜得大法。得法之前,我患有多种疾病:痔疮、妇科病、脑血管硬化、血小板减少、风湿、心脏病、肩周炎、肠胃病、关节炎、先天性扁桃体肥大等顽疾。经常头痛、头昏;上楼也累得要中途停下来歇几回;脑血管硬化病犯时,躺在床上痛苦得大小便不能自理;体质虚弱,经常感冒,气候一变,还来不及加衣服就生病了;全身疼痛,天一冷骨头及背就痛得不能睡觉,要用电吹风吹热风,边吹边打才能入睡。一身的病痛,使我经常有不想活了的念头,生不如死。喜得大法之后,我一身的顽疾病痛逐渐消失了,而且整个人的精神面貌也脱胎换骨的变好了:以前为调一级工资(人民币5元)会气得几夜睡不着觉,活得累极了。以前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修炼后一下心里都明白了。现在我心胸开阔了,不再为那些不顺心的事而忧愁,成天乐呵呵的。在家带孙子,从早到晚一点儿不觉得累。我从心底里感受到了法轮大法好!大法使我变成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处处替别人着想的人,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更好的好人。

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在一夜之间突然开始遭到全面残酷而又疯狂的无理迫害。由此,一直持续的灭绝人性的高压恐怖,给我和家庭带来罄竹难书的痛苦和不幸,现在又使我有家不能归。

2001年8月5日,我们全家人刚吃过午饭,我正准备带孙子午休,突然电话铃响起,我女儿接电话却无人说话,放下电话不一会儿,就有人敲门。我丈夫把门打开一看,是乐山市国安分局的吴畏、王爱平和另一个国安女特务、乐山造纸厂保卫科科长何思远和另一保卫科人员绰号叫刘老四,一行5人闯入我家中坐下后,吴畏问:“陈姨,你还在炼法轮功吗?”我马上说:“这功法好,我要炼。”吴畏马上说:“我们执行公务。”边说边从包里拿出搜查证,立即填起,叫我签字,我拒绝。他们不管我同意不同意,就动手四处乱翻,非法抄家,强行拿走了师父的法像和我的大法书籍等物品。国安分局的王爱平还骗我说:“你到保卫科去一趟,一会儿就回来。”当时,我相信了她的话,跟他们一起下楼。上车时,我丈夫问到哪儿去,王爱平说去乐山张公桥派出所。我发现被骗掉头往家走,不料何思远、刘老四立即将我强行绑架上车。就这样,我被非法关押到张公桥派出所。

第二天,我从派出所走脱,在外流离失所8个月。2002年4月3日,我流离失所在外地等公共汽车时,突然驶来一辆黑色轿车,从轿车上跳下两个男壮汉叫我的名字。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轿车上冲下来的人绑架上车。当天由乐山市国安分局王爱平等三人把我非法关押进乐山石柱山看守所。关押期间要强迫干活挑选猪毛。关押49天,我绝食9天,血压升高,国安分局的吴畏敲诈了我家里人民币2千元所谓的“保证金”后放我回家。回家后我家的电话被监控,出门就有人跟踪。

2003年4月我单位(乐山市中区供销社)主任吕平、何顺利到我家来,企图骗我去洗脑班。吕平、何顺利把我丈夫叫到保卫科,两个主任骗我丈夫说:“去意思一下,几天就回来。”我丈夫说:“你们叫她去,她就绝食。你们这是逼她死!”他们被揭穿,阴谋没得逞。

2004年3月30日,我们朋友一行三人一同到乐山市汉阳乡我舅娘家。正在舅娘家吃饭时,突然驶来一辆摩托车,车上的一男一女自称是汉阳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叫我们到乡政府走一趟。我们离开舅娘家到了乡政府,他们向我们索要身份证。因没带,他们又借口说在汉阳乡一个农民的背兜里发现了一张法轮功的真象传单,因此就把我们三人非法关押在乐山市青神看守所一整夜,并且非法强迫我们按手印和照相。

第二天,乐山市国安分局的吴畏、王爱平和乐山市通江派出所的一个女警又将我们非法关押至石柱山看守所并非法抄了我们三个人的家。我绝食绝水9天抗议这种迫害。在这期间,石柱山看守所所长陈中国伙同杂案男犯强行对我实施了野蛮的插胃管灌食,灌得我口鼻流血。灌食时杂案男犯对我师父说不敬的话,我郑重告诉他们:“你们不了解情况不能乱说,否则遭报应。”结果下午3点晴朗的天空突变,倾盆雷雨从天而降,把乐山市石柱山看守所一颗大树连根拔起,30个监室的电视被雷击坏,看守所到处进水,打扫清洁把那些杂案犯累了几天。

2005年4月4日下午3点左右,我正在乐山街上走,对面突然冲过来2名壮汉,一边叫我的名字一边一左一右抓住我往一辆早已停放在路边的黑色轿车里塞,这时我抬头看到乐山市国安分局的王爱平和另一个女人一起站在不远处。我一下子明白了他们一直在非法跟踪、监视我并早就预谋绑架,于是我大喊:“抓好人了!绑架!”两名壮汉气急败坏的把我朝车里弄,我强力反抗,衣服被他们撕破,腿和手臂都留下了青紫伤痕。就这样我再次被绑架至石柱山看守所非法关押。4日当天,乐山市国安分局的王爱平又到我家非法抄家,再次非法抄走我的大法书籍等物品。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绝食绝水一周后,石柱山看守所所长陈中国把我送到8815医院给我戴上脚镣“输液”,同时派2名看守所里的罪犯监视我,我一动,他们就吼骂我。前后输液6次,灌食10多次。牙撬松,插胃管灌食插得口鼻出血。

输的液也不知是什么,“输液”后到我从看守所回家至今,我一直全身浮肿,痛、痒、手脚麻木。最野蛮残酷的时候,一天就强行灌食3次。因我绝食绝水,看守所的警察又用停电视或没收杂案人员的食品等手段唆使看守所里的罪犯打骂、迫害我,晚上不准我睡觉,我只有坐到天亮。非法关押我19天后,我上厕所都不能自理了,石柱山看守所以“治疗”的名义将我送到乐山市红会医院继续利用“输液”的名义进行迫害。当时乐山市国安分局吴畏、王爱平,乐山市检察院、法院610办公室人员、乐山市中区供销社的何顺利和吕平等人拿出“随传随到”的一张纸,胁迫我签字保证“随传随到”,被我坚决拒绝。绝食绝水19天后我终于得以回家。

回家5天后,4月28日乐山市610办公室人员、乐山市法院人员、乐山市605造纸厂居委会人员一行约6、7人又来我家骚扰,拿出起诉书等胁迫我签字,被我坚决拒绝。他们威胁我不准离家,说他们随时会来并且随时会“传讯”我。我再次被迫离家,流离失所在外至今。

注:从2001年8月开始,有近两年的时间,我工作单位只发给我150元至180元基本生活费,其余工资全部被非法扣发至今。

[注]:严正声明另发。

成文:2005年05月28日  发稿:2005年05月29日  更新:2008年03月14日 03: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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