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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芳狱中得法,遭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四年野蛮迫害 |
【明慧网2005年5月27日】黑龙江省狱中得法的大法学员张艳芳,在位于哈尔滨市的省女子监狱四年多的时间里,遭受了种种惨无人道的迫害:被扒光裤头用木棍、小白龙(塑料管)抽打,又用盐水往上抹。 2001年2月,张艳芳被押进小号迫害,不给吃饱,不给穿衣服,达66天。有的大法学员因为长期吃不饱,经常被饿昏。5月30日张艳芳找丛新狱长谈话,要求学法炼功,被押进小号,长达154天。魏狱长不让上厕所,叫犯人接屎接尿10多天,还24小时不给开铐子。恶警王亚丽狱长还让精神病犯人用手抓面条给大法学员吃。 2003年9月,张艳芳因炼功被恶警张春华、郑杰(队长)强迫进行非人拉练,犯人赵艳一脚把张艳芳前牙踢掉。白天把张艳芳拉到没人地方,恶警、恶人围成一圈让跑步。不跑就打,到谁那,谁就用或小白龙或电棍或警棍打。晚上不让她睡觉,恶人王凤春、王威、朱玉红、李桂香用木棍打脸,把裤子扒下,用木棍毒打至少100多下,张艳芳的脸和身体被打的紫青,恶徒们还要用盐水擦洗,侮辱打骂。 张艳芳多次找丛狱长,他气急败坏的说:“转化”就不打了。张艳芳的脸被打的变形,眼睛充血,每天被强制拉练,监狱方面怕犯人看见影响不好,把她押进小号。监狱管理局来检查时,恶警偷偷把张艳芳等大法学员藏起来,走后再押入小号,达40多天。每天两顿包米面稀粥,不让穿毛衣,穿单衣服,小号阴凉,没有一丝阳光。 2004年3月份,张艳芳拒穿囚服,被恶警张春华、恶人李铁力、蔡秀云等犯人上刑“大背剑”长达6个多小时,不让上厕所,三天二宿罚站,被铐在床梯上。 2004年8月,张艳芳绝食6个多月要求释放被关小号的大法学员,在此期间,她被扣在地上4个半月,不让垫东西(后期天凉,垫个小垫子),高烧38度5,不让上床。参与迫害的恶警有郑杰、张春华、黄静及恶人李铁力。 张艳芳兄长的联系方式: 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电话:0451-82359148 |
成文:2005年05月26日 发稿:2005年05月27日 更新:2005年05月27日 00:3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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