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5月18日】我叫鑫儿(化名),2001年12月份有缘得法修炼的,那时我是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父母在河北,我和姥姥一起生活。姥姥经常给我讲她修炼法轮功以后心性提高了,身体健康了,看到姥姥身心变化很大,从那以后,我天天跟她一起学法、炼功,早上5:00-6:00,晚上7:00-8:00,有时间就听师父的讲法录音,每天晚上都10:00以后休息。没学法之前,我是个中等生,学法、炼功以后我的学习成绩明显提高,从原来的70多分提高到95分以上。从那以后老师对我特别关心,放学老师经常骑摩托车送我回家。有一天,老师突然问我:“是什么原因使学习成绩提高了?”我回答说:“因为我和姥姥每天修炼法轮功,李洪志师父给我的智慧。”从此后,老师对我更关心了,受到老师的关心和爱护。
后来,因为爸爸赌博,把妈妈卖了,父母离婚了,本来我是判给妈妈的,还有一个妹妹才一周岁,爸爸怕回老家丢面子,强行把我从姥姥身边带走,从此和姥姥、妈妈失去了联系,失去了学法、炼功的环境。
在和父亲生活的三年中,我受够了他们对我的虐待,虽然有奶奶、姑姑、大伯,可没有照顾我,父亲在外吃、喝、嫖、赌,得了性病。我六年级期末考试时,因得病失去了考试的机会,结果失去了升学的机会。由于没有学校收留我,爸爸让我去当童工,卖苦力。挨打受罪吃了很多苦,无奈之下,我偷偷地跑出来找妈妈,可是妈妈又嫁人了,生活很苦,甚至连饭都快吃不上了,根本就无法收留我。妹妹都上不起幼儿园,于是我又回到姥姥的身边,继续和姥姥一起学法、炼功,没想到师父还是那么慈悲,几天时间,师父就给我净化身体,有病的身体完全好了。
最近,我经常和姥姥一起出去发大法资料,我发,姥姥在一旁发正念,因为我们做到正念正行,一直都很顺利,今后我要多学法、炼功,按照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做好大法弟子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