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5月16日】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在2005年5月13日当天,从马来西亚独立广场步行至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办公处,向他们呈交备忘录,希望当局关注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的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被剥夺的问题。法轮功学员也在呈交备忘录时召开记者会,马来西亚三大语文报章记者、全马最大电子媒体Malaysiakini等出席了记者会。
法轮功代表呈交备忘录给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委员拿督西华 |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委员拿督西华表示会关注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人权被剥夺的事件 |
记者会上发言 | 出席记者会的媒体 |
马来西亚的法轮功修炼者尽量遵照法律规则作出申请,以注册成为一个合法组织。然而,却被有关当局在没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了三次。在社团注册被拒后,学员没有其它选择,只能進行公司注册,最终,法轮大法研习中心于2003年5月成立。法轮功学员相信是中国大使馆干扰当局,以致当局拒绝了申请。马来西亚多家媒体曾刊登新闻提到了这一点。报道中特别指出社团注册局拒绝法轮功学员的申请,是因为共产中国的使馆向他们提出抗议。
此外,法轮功修炼者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例如通过散发传单和其它资料传播信息的权利也被剥夺。法轮功曾接获了几次来自内政部的警告,要法轮功学员停止传播“反中国”和“干涉中国内政”的资料和传单。
法轮功学员散发的资料是公开的从互联网下载的,也引用了大赦国际等国际人权组织的报告。传单和资料内容是关于法轮功的简介,以及发生在中国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真象。分发的传单和资料内容都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绝对不是“煽动”或“反中国”。
学员呼吁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关注马来西亚法轮功事件,并希望他们能调查法轮功学员人权被侵犯的问题,特别是申请成立社团被拒的问题,同时建议有关当局允许法轮功学员履行他们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因为他们的自由都应该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進行。
云大舜律师也在会上发言,他说一个群体的社团注册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下被拒绝三次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他也表示大赦国际和联合国等组织都已经证实了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等同于群体灭绝罪,那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将相关资料带给马国人民,是非常合理的。“马来西亚人民可以自由谈论美伊战争,那为什么不可谈论法轮功在中国被迫害?”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委员拿都西华接受了备忘录,他表示会关注学员的结社自由和言论自由被侵犯的问题,同时会采取适当的步骤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