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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张玉兰一家遭受的迫害 |
【明慧网2005年5月16日】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检察院: 我叫张玉兰,女,1968年3月15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家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三岔子镇正岔街二委。我们全家四口都是法轮功修炼者,自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我们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我的父亲、哥哥被迫害致死,我们连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一切基本人权都被终止,生活及生存都难以得到保障。 我们得知今年2004年初,我国政府将保护人权纳入《宪法》后,全国司法系统已经开展整顿公、检、法内部的违法、违规现象,并开始为期一年的严肃查办“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犯罪案件的专项活动和一些有关健全法制,保障人权的措施,希望执法机关能为公民、为百姓申张正义、主持公道。 事情经过:我父亲:张全福,男,65岁,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县三岔子林业局退休工人。父亲勤劳、善良,对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工作单位,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长年的劳累,使父亲身患多种疾病,各种方法用尽,无济于事。1999年1月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多种疾病全无,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为别人考虑、勤劳、善良的父亲对我们也是关爱备至,同时父亲身体健康也是我们全家人的福。 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利用了国家宣传机器,大肆诬蔑、栽赃、陷害。父亲两次进京上访,只为了说一句公道话。 1999年12月中旬,第一次进京上访,在北京火车站被本地公安劫持,遣送回本地,拘留十五天。第二次上访,在北京被抓了,判劳教一年零六个月,关押在白山市劳教所,被强制参加体力劳动,强制转化洗脑,身心受到很大伤害。2001年正月初九回来,三岔子林业局政法委书记胡玉涛,政保科长姜玉国指使三岔子林业局正岔派出所干警张凤友等隔三差五上我家骚扰,干扰父亲的正常生活。 2002年3月6日晚近10点,三岔子林业局正岔派出所两辆警车、八九个公安跳杖子、砸门,不出示任何证件,张风友等恶警强行将我父亲拘捕。关押在三岔子林业局看守所,关押十五天后,3月21日,正岔派出所,张风友等三名干警搜家,以搜出大法书为由,判父亲劳教一年。5月15日送往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在劳教所遭受酷刑折磨,被犯人包夹,没有说话权利,白天、黑夜坐小板凳,不让睡觉,强迫奴役劳动。强行把父亲衣服脱掉,在数九寒天,犯人把凉水一盆一盆准备好,水房前、后、窗、门全部打开,走廊的窗户全部打开,犯人你一盆,我一盆往我父亲身上倒水,父亲冻得浑身发抖,在病重期间,父亲已不能进食,去吃饭需要走一段路上、下楼。包夹犯人嫌父亲走得慢,拖胳膊、拖腿、拖着走,回来后,包夹犯人嫌父亲走得慢,让他们受累,拳打脚踢打父亲,在监狱去世时,还遭受毒打。2003年1月7日为掩人耳目,称父亲生前,内脏没有任何毛病,进食非常好。送往长春一大分院,8日凌晨去世,病因:多器官衰竭。即使这样,在朝阳沟这座人间地狱,父亲没妥协过。 2003年1月8日,我和母亲来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质问为什么将人打死时,六、七个警察你一言,我一句说:“没动你父亲一指头,没让干一点活。”后来,在质问中,一个警察说:“林业公安不送来,我们能将人打死吗?你们愿哪告哪告,我们奉陪”。 从朝阳沟劳教所出来的人都知道劳教所的酷刑折磨,到底是谁指使,迫害死我的父亲。天理难容! 2003年1月8日父亲去世,我和母亲来到朝阳沟劳教所,我的哥哥张启发在2002年3月6日同时被三岔子林业局正岔派出所拘捕,同时判劳教一年,同时送往朝阳沟劳教所。 我们要求接见我的哥哥,同时要求劳教所释放我哥哥,那时我哥哥身体非常消瘦,身上长了很重的疥疮,右腿走路一瘸一瘸,忍受很大的痛苦。原来我的哥哥身体健壮,皮肤白里透红,身体非常好,而在劳教所被迫害的简直判若两人。我们要求提前一个多月释放我哥哥,管理科的张科长以这个手续,那个手续难办,不放,后来说:“春节前释放我的哥哥。”1月15日接到劳教所打来的电话。18日让家人去接人。 18日,我只身一人来到朝阳沟劳教所,那天正是星期六,我在门卫等着接人,我的哥哥被人背着来到了门卫,哥哥倚在暖气上,已一步不能行走,我的眼泪流了下来,一个50多岁的警察牢骚满腹和我把哥哥扶进车里,拉到长春客运站,在我支付车费27元,剩下的73元,警察以给你家打电话为由据为己有。 18日近三点,哥哥趴在我的背上,母亲在身后扶着,好不容易进了屋,哥哥说在那里白天、黑夜坐小板凳,不让睡觉,夏天活累,不让吃饱饭,三顿饭也就是二顿的量,菜汤不放一点油和盐,不让说话,犯人包夹,哥哥说话已非常弱小,吐字不清,吃饭时手拿不住筷子,直抖。晚上尿排不出去,我和母亲看到哥哥的身上,原来白白的皮肤已变得又黑又硬,长满硬刺,两条腿上长了两个象小馒头大小的硬包,膝盖两处布满了血口子,浑身是伤。第二天哥哥已不能进食,不能说话,浑身疼痒难忍,不停抓骚,于中午11点30分去世,年仅38岁。 我的哥哥张启发,男,1965年8月生,汉族,技校毕业,三岔子林业局工人,1998年11月开始修炼法轮功,明白了人生意义,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为人朴实、善良。 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哥哥凭着良知去说一句公道话,二次进京上访,第一次被本地公安遣送回来,非法拘留一个月,只因为说了一句真话;第二次上京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关押在白山市劳教所,被强迫从事重体力劳动,强行转化。因哥坚持信仰,2001年11月末,转至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刚入所便被管教指使五、六个犯人毒打一顿。打嘴巴子,木棒子打,拳打脚踢,电棍电,皮带沾盐水。2002年2月19日释放,在家仅14天,2002年3月6日同父亲一起被三岔子林业局正岔派出所非法拘捕,于5月15日同父亲一起被非法送往长春朝阳沟劳教所。 我们全家仅仅因为按“真善忍”做好人。在历尽五年多的打压中历经磨难,多次被非法拘捕,拘留伙食费半个月225元,有时还多,总共达2千多元。在遣送回当地,公安人员索要车费1千多元,驻京办事处公安孙大力把我们600多元据为己有。 我们家两个强壮劳力被迫害致死,母亲失去了丈夫,又失去了儿子,精神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承受了莫大的痛苦,母亲也曾两次进京上访,判劳教一年,在长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35天。承受着超负荷劳动,被强制看诬蔑大法的录音、录像。回来后,因母亲没有工作,江源县派出所三岔子分局多次上家骚扰。 我也因为两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判劳教一个零六个月,在长春女子劳教所从事超负荷劳动,经常加班加点到半夜,遭受过电棍、体罚,被犯人包夹没有说话权利,因不放弃信仰,超期关押七个半月,于2002年4月9日释放。工作被三岔子林业局开除。回来后,江源县派出所多次上我家骚扰,在2002年11月1日,原派出所所长赵志全在晚8点30分,两辆警车,八、九个公安,跳杖子、砸门、砸窗把门拽开,不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把我从炕上拽下来、搜家(非法拘捕,在绝食二十多天,关押40天后,将我释放) 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有错吗? 我们希望最高执法机关能成为人民可信赖的执法者,不负亿万民众的众托,严明执法,能给我合法公民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同时公安人员不得再无度侵犯人权,迫害我们身体,使我们人身安全,生活居住得以保障。 原本我们修炼大法后,父亲身体健康,红光满面,变得更加慈祥,母亲不识字现已能通读《转法轮》。父亲和她一起念书、学法,我们全家按着师父的教诲,修身养性,按“真善忍”做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国家、对社会、对任何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们全家只为说一句真话,被迫害得死2人,没人管,没人问,在哥哥去世后,他的女儿回来想看爸爸最后一眼,江源县派出所三岔子分局阻挡不让看,孩子那时才13岁,亲戚、邻居过来帮忙,两辆警车堵在我家门口不让进,恶警郭中山拎着一个本子上邻居家调查,让邻居合作,还想抓住我们什么不是,整人的证据。 我们说了一句真话,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三岔子林业局公安张凤发等对我们非法审判,对我父亲、哥哥、我(因母亲没有工作不被关押在一处)非法宣判录像,乱扣罪名,上电视上诬蔑大法,罗列罪名,侵犯我们的名誉,白山报纸登载侮辱我们人格。 哥哥和我工作被三岔子林业局开除(局长:刘力,政法委书记:胡玉涛),哥哥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由于我们全家没有经济来源,我们去找原胶合板人事姓陈让我们上局里找,林业局以我们坚持信仰为由,不给。我和母亲东奔西跑办低保,都以我们坚持修炼法轮功,左推右推不给办,在父子俩去世近两年的2004年12月20日,给我们三口人,低保每月100元。 吉林省白山市三岔子林业局电话区号:0439 邮编:136200 |
成文:2005年05月14日 发稿:2005年05月16日 更新:2005年05月16日 15: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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