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5/101841p.html |
重庆大法弟子付汝芬披露遭迫害经历 |
【明慧网2005年5月1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我叫付汝芬(女,55岁),初中文化,乡村医生,原村妇女主任,家住重庆市潼南县小渡镇寿桥乡二村。我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做好人,99年7.20后被绑架2次,共被非法关押725天(包括1次劳教);遭受过踢胸口、打骂、吊铐、捆绑、强制灌食、强制劳动等多种酷刑;后来在家又受到无休止的骚扰,现已流离失所1年多。5年多来,上到北京下到生产队的一系列恶人都参与了对我的迫害,使我身心受到很大的摧残,以至无处安身、亲人离散。现在我投诉我遭迫害的详细经历。 我学法轮功前患有多种疾病,特别是眼珠痛了十多年,去了多个大医院,医治无效,自己也治不好。后县医院检查说是青光眼。那时我才40多岁,为此非常着急,甚至想寻绝路。96年10月下旬,我有幸喜学法轮功。我处处按照大法的要求做,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事首先为别人着想,各种病都消失了,全家人都为我高兴。我身心健康了,在工作中能为更多的病人解除痛苦,病人和领导也都很信任我。 99年7.20后,法轮大法遭迫害,我在99年7月给中央领导去了一封信,让他们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一个月后,8月中旬的一天,寿桥乡政府开了一辆小车闯到我家门前,乡长王银华、代理政治委员张久高,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人直闯入我家,抢走了我的私人财产:3张法像(1张大的,2张小的)、3本书(2本经文,1本精装《转法轮》)、2张法轮图形、1张《论语》。随后大队书记张胜全、村长秦健也来了,王银华和另一个还逼着我写检讨书,我想我没做坏事,我不写,他们就叫秦健代我写。 *一次绑架重在诈钱财 一个月后,9月14日我大姐付汝贤叫我和她去北京,当天就在重庆火车北站被劫持,当晚潼南县公安局一科科长张良和另一个恶警到火车站就大骂一通,给我们戴上手铐,直接将我们拉到潼南县戒毒所关押。 张良把我们身上的4700多元拿走,又叫一个吸毒人员来搜身,钱和东西没开任何手续。在戒毒所关押3天后,又将我们转潼南拘留所。张良派人去威胁我家人,我丈夫吓得赶快请了张良吃喝,花去人民币600多元,潼南县纪委、妇联、公安局和寿桥乡派出所等不法人员三天两头审我们,张良还强迫我写保证书,叫一男一女守着我写,我便写了法轮功对我自己、对人民、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 我们被关了35天,被强制交伙食费350元(吃的是水稀饭,泡冬瓜等)。张良给我们保管的4700多元钱及东西一直没有归还给我们。我们两人另被敲了3000元的保证金才被放回家。这次张良一伙共敲诈我们二人8650多元。 *二次绑架狠踢六脚 我出来两个月后的12月22日去北京上访,澄清他们诬蔑大法的事实,这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24日早到了天安门广场,那里到处都是便衣、警察。一个警察问我“法轮功好不好”,我刚说一个“好”字,就上来一个警察穿着皮鞋往我胸口使劲踢两脚,又来两个警察提着我的手膀将我反拖到警车上,刚才踢我的那人又跟上车,朝我胸口处又狠狠踢两脚,还准备继续踢;车里面的大法弟子见此情况,连忙将我拉到后面。装满一车人后就直接拉到天安门广场的一个派出所里关押,单是那间屋里可能就关了一百多个大法弟子,警察用各种方式折磨大法弟子。我和几个大法弟子背了《洪吟》,一警察就将我和另两个大法弟子拖到另一间屋里站着,那个穿皮鞋的警察又朝我胸口处猛踢两脚,如果不是修炼了法轮功,可能当场就被踢死了。 傍晚恶警强迫我说出了姓名和住址后,将我转到重庆驻京办。我们14个大法弟子关在一间办公室里坐了一夜。我们在北京一天一夜没吃一口饭,没喝一口水。 12月26日下午,恶警将我们14个大法弟子押回重庆,我被直接押到潼南县公安局。一科恶警张良对我们非法搜身,搜走200.6元钱还嫌少。当晚就将我押到潼南看守所关押审讯,随后恶警郑世平又去我家敲诈了1000元“遣送费”,也没开收据。 *劳教所里受折磨 2000年1月10日张良将潼南的6个大法弟子非法送去重庆劳教,我被押送到茅家山三中队,“劳教决定书”上写的是劳教一年。我们是潼南县第一批被张良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在三中队里,恶警许芳安排我打扫一个大车间的卫生。那里有一百多人,别人三班制轮换,我从早上5点左右直干到晚上12点左右,每天工作17个小时,忙个不停,经常都是吃剩饭。有一天午饭后,别人都在休息,我累得头昏眼花坐了一会儿,姓陈的队长看见了,连续骂了我好几天。 大约是2001年2月中旬的一天,吃过晚饭不久,一个姓刁的恶警悄悄溜到走廊,我们三个大法弟子炼功,刚做一个动作她就发现了。她马上就叫来了值班劳教,叫我们到操场,她大骂后立即去所部拿了三副手铐,当晚就叫吸毒犯袁中群将我们反铐在寝室楼梯栏杆上一夜。第二天又将我们反铐在办公室铁门窗上,姓范的队长捏紧我的手铐,将我被铐的手往上提。她还时常打大法弟子。队长怕我们喊叫,于是一天后就将我们转到顶楼大舍房铁床栏杆上吊铐着。那里共铐着17个大法弟子,每天从早上6点吊铐到晚上11点多,上厕所洗漱后马上睡觉,双手又被铐在床边铁栏杆上,吃饭时都不开铐,一铐就是七天。 恶警三中队队长许芳和杨莉经常搜身,专门搜法轮功学员,有时几天搜一次,有时一天搜一次,甚至有时一天搜两次。恶警指使吸毒犯也来搜,床铺上乱翻,枕套、枕心都要撕开查找,凡是大法弟子的东西全部翻,到处扔。将大法弟子在所里买的纸、笔、邮票、信封等全部搜光,我们买了几次都被搜走了。 中队还经常强迫大法弟子看诽谤法轮功和我师父的电视,每次都由队长在旁边监视,安排吸毒人员坐在每个大法弟子的两边“包控”我们,强迫我们眼睛要直视电视。如果没按他们的要求做,就被卡脖子,甚至被捆绑。有一天看电视时,有大法弟子拒绝那样做,在恶警杨莉的指挥下,接连捆了十多个大法弟子,将双手反背用警绳缠着,大腿用警绳捆着坐在地上,嘴上用黄色封口胶缠着。我去帮一个大法弟子松了一下绳子,于是恶警将我也那样捆上了。我当时全身直发抖,牙齿上下不断的打起了颤,坐也坐不稳。这样连续捆了一天。 如果上面有人来检查,恶警就将我们这些没转化的大法弟子关在顶楼上不让见。家里来人也不准见,还骂我们大法弟子不要家、不要亲人,这到底是我们不要还是她们不让我们要? 我本该2000年12月26日到期,可是超出很长时间都不放我回家,最后于2001年10月10日才放我出所,超期9月半。 *出所无宁日 流离失所 寿桥乡恶警用车把我从劳教所直接送到潼南县拘留所关押,还派了两人来监管我,寸步不离。潼南国安大队李恒毅来威胁我说:每天交25元生活费,两个看守的工资、补助、住宿费等全部都由我给(记不清多少)。我说:“我一不偷,二不抢,到哪去拿,要拿就是我这一条命。”他说:“不要命,没钱就记账,以后拿。”20天以后,他们仍不放我回家,于是我便绝食抗议,张良带人来强行灌食两次,9天后我出现频繁呕吐,胃往上翻扯,胆汁都吐出来了,好象心都被扯出来似的。同时绝食的另一个大法弟子身体也反应巨大,看守我们的人怕出人命,吓得直打电话,绝食10天后便通知家里来接人。这次我共被非法关了33天,拘留所又诈去300元钱的伙食费。 我回家3个月后,恶人知道我身体恢复了,寿桥乡的干部从2002年2月中旬起就象疯了一样,经常到家来欲绑架我。我提前避开了,未得逞。寿桥乡有恶官说:“不管是谁,只要扣上法轮功的帽子就可以随便抓。”2002年内,寿桥乡就绑架了两个从来没学炼过法轮功的人。 2002年8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寿桥乡派出所所长陈健福,副所长陈恒友带7、8个人骑着摩托车直闯到我家,我急忙进入寝室,这时窗子上爬满了人,所长陈健福几脚将门踢开,抓着我的头发将我拖到外面晒坝强行照相,后副所长陈恒友又拉着我的手在一张白纸上盖多种姿式的手印,陈健福还在一旁威胁着。 2003年7月中旬,陈健福、王银华等几次来我家绑架我,没达到目的。他们就叫大队书记刘泽富、村长冷帮全、支委郑世六、生产队长赴中云等一齐上阵,我便不敢回家。他们就威胁我丈夫找我,要找不到我,就要我丈夫拿5000元给他们,还说不准我行医,不准我孩子读书。我丈夫拿不出钱,又怕影响孩子的前程,于是就每天到处找我,花的车费和其他费用全是自己的,还要时常给大队书记打电话汇报。我丈夫在刘泽富的诱骗下,接连跑了几天,被逼得常哭,还被迫替我写了“五书”。但是恶人还不罢休,乡长王银华找了多架摩托车和几个地痞在我家旁边的桥上蹲坑,大队干部、生产队长等一群一群的人到处打听我的去向,并还叫院子和周围的人举报。 2003年10月15日上午,趁着天下大雨,陈健福、王银华和一个陌生人悄悄窜到我家绑架我,当时我不在家,丈夫在家。他们在我家乱翻,逼我丈夫说出我的去向,又查我家电话机,又找我的脚印。它们几次找不到我,就来绑架我丈夫,幸好那天我丈夫打工走了。以后他们常打我家电话试探,若有人接电话,他们就来绑人。弄的我家电话也不敢用了,也不敢住人了。 *请把恶人绳之以法 这帮恶人对我的种种迫害事实已严重触犯我国法律和宪法,构成犯罪,他们是:北京天安门的恶警,重庆市茅家劳教所的恶警刁、许、杨、范等,潼南县国安大队的张良、李恒毅等,寿桥乡的王银华、陈健福、陈恒友、郑世平和村书记刘泽富等。 1、触犯《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 我一个普通乡村医生,农村妇女,就因为修炼了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身体、精神、经济以至家庭等全面遭受灾难。几年来,恶人对我的迫害手段有:绑架、关押、敲诈、抄家、抢夺、骚扰、制造精神恐怖、被“包控”、踢胸口、打骂、吊铐、捆绑、强制灌食、强制劳动、封嘴等;我被非法关押过的地方有:天安门派出所、重庆驻京办、公安局、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 我有家不能归,没有一个可靠的安身之处,这到底是什么世道?我没有违法,没有犯罪,没有做任何坏事,只是修炼法轮功,做个好人,就遭到这样不公的对待。我已有一年多不能回家团聚,也不能行医,我要供孩子读书,我还要生存。请你们按宪法规定,明辨是非──到底是谁在违法?谁在犯罪? 我是冒着生命危害给你们写诉讼信,我希望你们能秉公执法,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惩治恶人,将他们绳之以法;停止他们犯罪,制止这场祸国殃民的迫害。我和我姐付汝贤前后共被敲诈人民币10150.6元,也请你们给我讨回。坚持正义吧! 重庆区号(包括潼南)-023 潼南县小渡镇寿桥乡 潼南县公安局:44551138 潼南县公安局 局长殷建忠 电话44582001 44556679 手机13908348968 潼南县看守所所长周钧 44551213、44571988,手机13709428703 潼南县政法委书记、610头目蔡聘 44568968 44551812 44566068 手机13808337398 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 重庆市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 67851863 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四队 67861870 参与迫害的还有:重庆火车站恶警、北京天安门广场恶警、重庆驻京办恶警等。 |
成文:2005年05月14日 发稿:2005年05月15日 更新:2005年05月15日 17:00: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