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5月15日】2005年5月9日上午十一点,印尼雅加达南区初级法庭再次对六名法轮功学员展开可笑的所谓审判。2005年5月6日,法轮功学员呼吁中共停止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行为,他们站在雅加达中使馆对街宽大人行道上,拉开两条横幅,进行约15分钟的和平理性请愿。活动期间现场情形祥和,没有大声喊话,没有喊口号,没有宣言。结束后并在学员各自步行离开现场约2、30米远的情况下,一大群警察突然增加了人数,像被触动一样,分头追赶,从后面袭击强拉身穿黄T恤的学员上警车,顿时情形纷乱。当时的情形使我们想起中国法轮功学员上天安门和平请愿,遭公安粗暴抓捕一样。六名学员被带回警察局所谓“录口供”,实质上扣留了一宿。印尼警察和法官在不知不觉中,都充当了中共黑手──中使馆的帮凶,干着助纣为虐的事。
执事的唯一法官听了学员的辩证词:人行道后边的草地并不属于市政府规定的“绿化地带空地”范围之内,和平请愿活动在静默中进行,手持横幅人数不多,完全不妨碍行人走动,和平请愿早已向警察局呈报。但是法官总是打断学员的辩词,予人印象是要尽量压制真象。
最后法官照样以1988年第11号地方条例“侵犯绿化地带空地”定罪,6名学员其中三名被判刑2个月并缓刑6个月,余下曾两次被扣留的另三名再加15天。
按1998年第9条法律,保障每个国家公民有权利向社会大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在这样的前提下,学员拒受法庭的无理判决,要求无罪释放,表示立即上诉。
中共面临灭亡的下场,在垂死挣扎中强拉东南亚国家作为它的陪葬品。
我们呼吁印尼政府,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把自己的命运和邪恶至极、已被宇宙众神判死刑,即将被淘汰的中共拴在一起。醒来吧!印尼,不要做中共的陪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