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5月11日】有一天,公安不法警察要强行绑架我到洗脑班,家人阻拦,公安局以妨碍公务为由把我的家人刑拘转取保候审,扣取保金4000元。以前有几位同修也扣了取保金。我从洗脑班回来,通过学法悟到:应该向他们要回取保金。和同修切磋,多数同修说:“还是算了吧!去也要不回来,还让写不炼功保证,宁可不要也不写不炼功保证。”家人、亲友也劝我趁早别去,担心我再次被关押。我当时只想:我既能要回钱,又不写保证。我先找到了610。两个主任热情的接待了我,说我身体恢复的挺好,还炼法轮功吗?我说还在炼,要不是炼法轮功,就我当时那种情况,十个我也不存在了,这是你们亲眼所见。他们默认。接着,我和他们提起保证金的事,他们马上阴沉着脸说:继续炼法轮功还想要钱?谁扣的跟谁要,跟我们要不着。我问他们和公安局是不是一个系统,他们说是。既然是我就没找错,我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这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我也没做错。我和他们讲了大法的美好和大法在国外洪传的盛况,他们都默默的听着。我接着说:因你们的参与,公安人员无故绑架我,打我的家人,并罚了我们的款,作为政府公务员和公安执法人员,你们是人民的公仆,你们的存在本应该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保一方平安而存在,然而,你们的所做所为却让老百姓寒心,同时你们也在知法犯法。按照法律程序,我有权起诉你们,在中国,江××一手遮天,人们不敢受理,我去联合国国际组织上诉(他们感到震惊)。
我继续说:按照大法法理,我们炼功人首先为别人着想。这是我们的血汗钱,如果我不要回,就是在纵容你们干坏事;按照人的理,常言道:行善积德,好人有好报,后辈儿孙也能得好,恶人遭恶报。历史上迫害正信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脱正义的审判!你们也说我们是好人,只是江××不让炼,你们也没有办法,你们挣的是××党的钱,就得为××党办事。实质上,你们花的是人民的血汗钱。如果你们继续追随其参与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等到法轮功平反的那一天,结局是什么,你们搞政治工作的比我更清楚。他们听后说:要是法轮功平了反,我们都得让你们枪崩了。我说:大法弟子无怨无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咱们相识也是一种缘份。我们师父慈悲救度众生,教诲我们也要慈悲待人,以救人行善为根本。他们一直默默的听着,觉的有道理,就说:跟他们要(指公安局),什么行为?动不动就打人、罚款,去年行风会议上也提起过。边说边打电话给公安局负责人,对方说给查查什么时候到期,他们让我先回去吧,打听到日期给我回话。晚上,电话告诉我X月份到期。
快到日期的前几天,610办主任又亲自到我单位让我提前几天去,要不公安局不想给,又要找借口。我去了公安局,他们千方百计的找借口不给,我又找610,两个主任都非常气愤,A主任说:“不给也得要,法律上有规定,到期就得给。要不就截局长的车,……”。我说:“不可以,因为知道真象的人少,不知内情的人以为法轮功在闹事。”B主任说:“那是钱,不是土坷拉(注:泥土块的意思),不想给也得跟他们要。”并对我说:“那你就辛苦点儿,多跑几趟。”几進几出公安局仍然不给,我再次去找610,他们说:“我们也没办法了,只能帮你找政法委书记。”随即,A主任说:“X书记已经和公安局长通了话,这次肯定能要到。”几经周折,钱总算要了回来(整个过程中,我一直在不停的发正念)。钱要回来后,我又去了610,我不是去感谢他们,而是去激发他们的善心,让他们更加做好,释放仍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并進一步给他们讲了真象,我想走,他们挽留我,让我再给他们多讲点。临走时,610一主任很高兴的说:欢迎再来。
没过多久,我县唯一被非法关押的女大法弟子,在师父的慈悲加持下,正念正行闯出了看守所。期间,有关人员不同意让她回家,610办同意她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