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0/100813p.html |
旧金山法轮功学员呼吁新加坡当局不要助纣为虐(图) |
【明慧网2005年4月30日】(明慧记者王英旧金山报导)针对新加坡法轮功学员无辜被判有罪,旧金山法轮功学员于29日再次前往新加坡驻旧金山领馆请愿,并向领馆递交抗议信,抗议新加坡法庭对法轮功学员的错误判决,并呼吁新加坡政府不要充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帮凶。抗议信于当天下午递交到新加坡驻旧金山领事馆。 据悉,新加坡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和程吕金因在滨海公园炼功,于2004年5月被控“未经申请非法集会”,并加控“拥有及邮寄未经批准的光碟”等八项罪名。经过近1年的审理,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法庭对黄、程两女士作出不公判决,两人分别被判罚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两位学员拒绝接受该判决,表示要上诉,她们于当日晚6点之后被带入樟宜女子监狱,可能被监禁最长24周。 29日前往新加坡领馆递信的法轮功学员赵晨女士表示,非常关注这一事件,因为新加坡是全世界唯一在中国以外,不但控告而且监禁法轮功学员的国家。新加坡的法庭口口声声说判决是在执行新加坡的法律,但实际上它是违背了新加坡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法律必须是维护人间正义,维护善良,抑恶扬善的。我们呼吁新加坡政府立即撤销错误的判决。 法轮功学员在致新加坡领馆的信中说,法轮功学员是遵循真、善、忍修炼的好人,在社会中是守法的一员。真正的罪犯是中共邪恶集团,它们因人们的信仰而迫害屠杀了无数的善良的人。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有权利将中共的暴行告诉给世人。 旧金山湾区的法轮功发言人张雪容表示,对新加坡法庭判处法轮功学员由于和平炼功和发放法轮功真象光碟有罪一事感到震惊。张雪容说,“此事关系重大,这就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如果当时遭到屠杀的犹太人在新加坡散发呼吁停止迫害的传单,是不是他们也会遭到逮捕?一个流氓在施暴,在杀人,当有人来呼救报案时,我们还要嫌他嗓门大嘛?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是维护正义与为虎作伥之间水火不容的选择,事关重大。” 张雪容指出,中共邪恶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长达六年,六年来,世界上的主流国家均纷纷通过决议,谴责中共的暴行。法轮功学员更是本着善念,把事实真象讲给世人。 法轮功学员在把真象讲给新加坡的警察时,警察不听也就罢了,可当她们将真象告诉别人时,新加坡的法庭却利用本该神圣的法律来惩罚她们,在做助纣为虐的事。 张雪容说,我们呼吁新加坡政府立即释放两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不要做中共的帮凶。法轮功学员会继续请愿,直到新加坡政府更正其错误。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5/1/60214p.html) |
成文:2005年04月30日 发稿:2005年04月30日 更新:2005年04月30日 04:55:35 |
|